中新社太原5月4日电 (任丽娜)环保也是政绩,环境的好坏已是山西考核当地政府官员的一项标准。
记者4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2010年将在全省五大流域45个重点县(市、区)继续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各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如果不过关,山西省环保厅将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领导人的责任;未通过验收的县将实施区域限批,停拨各类环保资金;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被关停。
山西省环保厅已向45个重点县(市、区)下达综合整治目标,包括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并投入运行,垃圾处理厂建成数量必须超过50%并投入运行;五条主要河流劣V类水体比例降至55%以下,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工业废水努力做到零排放;9个重点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扣除本底值达标率100%等。
为了便于考核,在验收标准中共有14项内容,共计100分,涉及整治方案及信息报送情况、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情况、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情况等。95分以上为通过验收,85-95分为基本通过验收,85分以下为未通过验收。
“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统一调度监督指挥系统设在山西省环保厅,除了制定综合目标指导各县市,从局长到分管官员,再到各业务处室及单位,全部分片包干、分兵把口、明察暗访、重点监控、深入现场。
据了解。山西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五大流域为:汾河、丹河、滹沱河、涑水河、桑干河流域,涉及宁武、静乐、娄烦、古交等45个重点县(市、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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