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各地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近日纷纷下发通知、采取措施,加大学校、幼儿园安保力量建设,增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以切实维护中小学校安全稳定。
自5月1日起,70名统一着装并配备警棍、防身用辣椒水等装备的专职校园保安进驻南京市鼓楼区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守护校园平安。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局长司军介绍,鼓楼警方近期组建了南京首支校园保安大队,列入鼓楼区社区保安序列,专职担负起全区中小学学校门卫管理及校园周边地区秩序维护的职责。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4月30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校园附近增加巡逻力量,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防护器械,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门口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在城镇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推行学生接送卡制度,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发生社会人员在校园周边侵害学生的行为或欲强行闯入校园,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保护学生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公安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大学校安保力量建设,有条件的城市学校雇请专业保安,农村学校雇请门卫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雇请保安和门卫所需经费从县级公用经费支出。
合肥市近日紧急发文要求,学校必须在校门口设置监控探头,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置高清探头,并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异常情况。学校要确保校园内及校门口所设监控探头运行正常,且监控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同时,学校要为门卫配备必要的防御性器械,并明确使用管理规定。校园面积较大的学校,可为安全保卫人员配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武汉市教育局近日向全市近2000所市属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把进校(园)关,实行门卫设点接谈制和进校(园)人员无缝对接制。杜绝校外流浪人员入校,并建立外来人员入校办理登记制度。落实学校日巡查制,严防校园滞留外来人员。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清查及管理,严防因设施设备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加强门卫保卫力量配置,开展门卫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门卫人员的管理水平。
沈阳市近日出台《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高校组织校园巡逻队,城区和县城内学校师生人数不到1000人的配备两名保安人员,千人以上的则按500∶1的标准配备保安人员,未成年人的寄宿制学校应有教师担任的安全责任人24小时值守。
长春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六一”前配齐至少两名专职保安。
石家庄市近日各学校和幼儿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查找师生在学习、生活、出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内部管理漏洞,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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