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发布报告,687.4万元廉租住房资金被挤占挪用,其中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部门建盖综合办公楼挤占廉租住房资金177.4万元。
楚雄州禄丰县建设局将县财政局拨入的县级配套资金260万元转到县城市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至审计结束时仍未归还。
新华社昨日就此播发时评《挤占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必须问责》称,必须顺应民众呼声,依照有关法规对有关责任人严格问责,不能审计后“及时归还”就没了下文。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何以端正党风政风?有令不行,何以树立法令的威严,何以给百姓满意交代?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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