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关键是如何有效控制贪官外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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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关键是如何有效控制贪官外逃
2010年04月28日 17:55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务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2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从未做过有关外逃贪官数量、携带出境资金数额的调查。不过,由于贪腐官员外逃现象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无论是贪官出走,还是解押回国,抑或有新的法规或者工作机制出台,都会引来舆论热议。因此,此次商务部公开“澄清事实”,自然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近年来,外逃贪腐官员不少,大凡外逃的,多伴随着巨额资金特别是国有资产的外流,涉及的资产金额也越来越大,犯罪手段表现得越发巧妙和多样,确实需要加强监管和防控。

  官员外逃既影响了我国的反腐成效,也损害到我国的国际声誉。有时,它还会像瘟疫一般,在腐败官员中传播开来。前些时候,各地媒体纷纷报道和关注的“裸官”现象,或许就是这种现象的早期征兆。因此,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专门审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通过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以有利于控制腐败和防范腐败官员“裸奔”出逃。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早在2007年1月就通过了《反洗钱法》,将贪污贿赂犯罪及金融犯罪违法所得,列入洗钱犯罪的“上游”范围,并将公职人员的异常资金流动和资产转移列为监控对象,社会舆论曾一度将这部法律视为悬在官员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中央纪委、监察部年初宣布,将由国家17个部级单位组建成立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联席会议机制。可见,我国已经开始从以往较为注重追逃,朝着更加重视防逃的方向努力。

  事实上,外逃贪官数量和金额到底有多少,现在或许还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关键是相关机构和司法部门,是不是真正掌握了实情和应对的措施。有效控制贪腐官员外逃,绝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它牵涉到我国现行的干部体制、监督制度、出境管理、法律规则、司法协助和外交合作等等方面。同时,它们又与国资监管、洗钱控制,甚至打击地下“黑道”等行动密切关联。因此,需要建立更为权威的机构,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统一指挥、统筹兼顾、协调行动,及时、高效地发挥正向功效。

  如今,对包括在逃官员在内的贪腐人员采取更为有力的行动,时机应该相当成熟,也确实到了应当采取更为有效举措的时候。人们再也不希望看到有更多官员陷入贪腐泥潭,当然也希望看到在逃贪官能尽快被抓捕归案,得到应有的惩处。(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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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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