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部分拆迁户未及时购房 政府买单安置引热议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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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部分拆迁户未及时购房 政府买单安置引热议 (2)
2010年04月28日 1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受收入及拆迁前住宅面积影响

  “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宁波市建委副主任诸国平称,这批人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对宁波的房价上涨判断不足,拿到货币后错过了买房的最佳时机。

  据诸国平介绍,宁波市从1998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非成套房改造,当时由于拆迁量较大没有足够的安置房,主要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方式。

  “大部分拆迁户拿到钱后就买了房,当时一个平方的补偿款可以买到的房子面积超过一个平方,但是还有一部分人想等地段好一点的房子上市以后再买。”诸国平说,“事实上,当时没买房的主要是底层的老百姓,他们对市场的判断不准确,房价的上涨完全超出了这些人的预计能力。”

  记者发现,宁波房市于1999年初开始启动,经过2000年的预热期、2001年的成长期、2002年开始步入高速上升轨道。宁波房价也从2001年的每平方米2000元上升到2005年每平方米6000元再到2008年每平方米7000元,2003年和2004年宁波房价一度领跑全国,增幅曾位列全国第一。

  2004年的房价与当时拆迁户拿到的货币补偿价格相比已经相去甚远。诸国平表示,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拿着那些拆迁补偿款根本就买不起房了。

  诸国平称,当时宁波市委、市政府也发现了房价波动对拆迁带来的影响,2003年宁波市政府就开始大量建造拆迁安置用房,2004年的时候拆迁户则有了房产和货币二种安置选择。

  2007年,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时,将“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拆迁户”这一条列入了申购对象,并且这一对象群不受拆迁前住房面积和个人收入的影响,唯一的条件是被拆迁人在拆迁后在宁波市六区没有购房记录。

  “这些人拿到货币补偿后没去买房,大部分人肯定还有其他的房子住。”宁波市海曙区房管处房管科副科长任丽迥告诉记者,申购的时候这些人只要拿得出拆迁协议,不管之前有多少套房子,哪怕是10套,他们也无法阻止其进行申购。

  诸国平透露,当时拿到货币安置但没买房的大概有几百户,不过通过经济适用房申购目前已经逐步消化。

  地方政府是否该买单?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沈军博士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为了实现公民的居住权,保证社会的公平性。“主要目的是保护弱势。”

  “我们总不能因为他的判断失误让他自己去承担这个责任,这个感觉上总有点不够人性化,因为房价确实超出了他个人的判断能力范围。”诸国平认为,从公平上来讲也确实存在问题,但当时因为没有足够的安置房也是一个原因,而且有些家庭确实是比较困难,就算只有几户也要解决,所以制订政策的时候就开了这个口子。

  记者了解到,这次申购的经济适用房均价为每平米4700元,而其周边的房子每平米的均价为13000元左右。诸国平认为,2004年宁波的房价每平米还没超过4000元,而现在最便宜的经济适用房每平米至少3980元,现在只是给他补救一下,当然他自己也要负一点责任。

  “实际上我们也是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拿出一部分经济适用房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诸国平一再重申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这个政策出来以后,我这里从来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投诉。”诸国平表示,现在的拆迁户基本不会有意见,因为现在的房子随便他们买。“事实上相关利害冲突的人也是没有的,因为现在经济适用房你想买就买,而且这次也有很多人放弃购买。”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城乡建设处马建江认为,政府当时制订这个政策时肯定是从全局考虑。如果这些人现在买不起房,站在政府的角度也要帮助解决。“关键还是要看他有没有房子,如果没有住房,无论如何都要照顾。不过当时人均建筑面积能有95.625平米的房子,家里条件应该也不会很差。”

  “很难说这个政策公平与否。”沈军博士认为,至少在考量过程中有一些瑕疵,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公示程序很重要。

  马建江表示,当时出台的政策可能会有些漏洞或失误,这都有待完善。不过,这次房管部门出现的问题,应该要给老百姓有个交代。

  据了解,根据《宁波市海曙区200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售后余房准购家庭公告》所示,公告时间为10天,即截止到4月29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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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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