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商务部从未正式做过此类调查,也未发布过此类报告。
商务部的澄清让“4000贪官500亿美元”的数据失去了可信度,但这一现象仍是无可规避的公共议题。
外逃贪官究竟卷走了多少钱?公众只能根据国外不菲的生存成本,加上当事贪官“举家定居”的规模加以揣测。贪官卷走的钱,究其实质乃是人民的血汗,而数字成谜的原因,恐怕离不开以下几个理由:一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迟滞,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明暗交错;二是相关利益链阻截了案件的审理和损失的统计;三是“裸官”成弊,出境资本监管未必严苛,外逃贪官很容易将非法所得合法转移;四是某些地方部门担心引起负面效果而不公布数字。
面对贪官外逃现象,若我们连自己损失了多少都算不清爽,实在令人郁闷。也许商务部没有计算外逃贪官所携赃款的义务,但是,相关职能部门却有防患于未然的责任。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显然已着手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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