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北京市将全面开展治理“黑车”的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涉及“黑车”的非法营运活动,特别是各类涉及“黑车”问题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和有组织犯罪活动。
5类违法属整治范围
市级挂账督办的“黑车”聚集乱点、涉及“黑车”的黑恶势力和团伙犯罪问题突出的地区、重点旅游景区、远郊区县城镇地区、城乡结合部区域及周边地区将成为治理重点。
涉及“黑车”问题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违法上路、违法停车、无证照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黑车”拉活揽客等从事非法客运、扰乱客运秩序的违法行为;欺诈宰客、有组织或团伙性、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涉及“黑车”的黑恶势力犯罪和团伙犯罪行为等;各类非法销售、组装、拼装或改装车辆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涉及“黑车”问题的各类违法车辆:包括非法从事短途、长途、旅游运营的小客车、旅行车、大客车,无权上路行驶或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燃油助力车、三轮电动助力车、两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
摸排174个重点地区
相关部门将组织执法力量对机场、火车站等4个一类地区,省际客运站、客流较大的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起始和换乘站等29个二类地区,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等141个三类地区,共计174个重点地区周边的“黑车”情况及活动规律进行摸排,加强监管。
各区县部门对辖区发现、查处的非法运营车辆、人员信息以及各类非法改拼装车辆黑窝点,将建立“黑车”信息数据库和整治台账,实行市、区县、街乡镇三级挂账整治,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衔接和工作配合。
届时,执法部门还将借助监控指挥中心、监控车、现场视频采集系统、违法监测、电视监控等科技手段对“黑车”监控,实时采集“黑车”的违法证据,掌握违法车辆类别、重点违法区域和重点违法时段等规律和特点,实施重点打击、及时查处。对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将按高限处罚;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摩的”、残疾车的,一律取缔。
落实交通疏导治理方案
在打击“黑车”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将积极研究落实“黑车”问题的疏导治理方案和措施。对公交线路设置不合理、区域性交通微循环不畅的问题,将落实专门交通疏导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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