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鉴于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同志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其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4月25日新华网)
千人跪求反腐,而市长却置若罔闻,足见公民权利之贫困与市长权力之傲慢。如今,迫于舆论压力,市长被责令辞职。“傲慢的权力”是否因此向“下跪的权利”低头?我看未必,市长虽被责令辞职,但傲慢的权力魅影依然存在。
百姓跪求政府部门的场景常见于报端。而今,在庄河市政府门前,竟出现千人跪求反腐的场面,国家的主人跪求人民的公仆,这反差显然很不和谐。
用下跪的方式表达诉求,实际上是公民权利“矮化”的表现。政府部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为公民权利服务,且要主动接受公民监督。具体到反腐,本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公民有要求政府反腐的权利。可现在,权力高高在上,别说“要求”政府部门反腐了,就是“跪求”,仍视而不见。
千人跪求反腐实际上是一个逐渐发酵的过程。如果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做得比较好,也许根本不会出现村干部涉嫌挪用公款、受贿和玩忽职守的问题。即便有问题,只要基层部门能够认真对待,及时排查,断然不会出现千人跪求反腐的场面。
对公民权利的长期漠视与俯视,也反映出民意力量的孱弱,而要想让矮化的公民权利站起来,就必须加强和完善民主法制建设,要让公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要把失范的权力关进笼子。 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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