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神经源性膀胱的早期康复治疗原则
(一)介入时机及标准。
伤员有排尿困难、尿潴留、尿失禁等储尿或排尿功能障碍,生命体征平稳后即可开始康复治疗。
(二)治疗原则与方法。
1.急性期康复。
一般为伤后4周左右。伤员排尿困难、尿潴留时可留置导尿直至病情平稳,定期更换尿管,预防泌尿系感染。一旦伤员病情允许应尽早进行间歇导尿,每4-6小时导尿1次。定时定量饮水,每次尿量控制在400ml左右。
2.恢复期康复。
(1)保护肾功能,确保储尿期和排尿期膀胱压力处于安全范围内。
(2)提高排尿能力,减少残余尿量,预防泌尿系感染,提高伤员生活质量。
(3)可采用行为训练、盆底肌功能训练、盆底电刺激、生物反馈、口服药物、间歇导尿、外部集尿器等保守治疗方法。
(4)保守治疗无效时可考虑手术治疗,如降低储尿期压力的肉毒素注射术、膀胱扩大术、骶神经后根切断+前根刺激器术、逼尿肌成形术等,还可行降低流出道阻力的手术如尿道支架术、尿道外括约肌切断术、膀胱颈切断术等,术后配合使用外部集尿器。
(5)采取正确的排尿方法防治泌尿系感染,尽量不采用挤压法排尿。定期检查尿常规,白细胞<10个/高倍视野、有细菌生长但无发热时,无需使用抗生素,可口服清热利尿中药,多饮水,密切观察体温变化和尿液检测结果;当发生可疑泌尿系感染时立即进行尿细菌培养,有细菌生长但体温<38℃时可口服抗生素治疗;若体温≥38℃,则在静脉输入抗生素的同时膀胱冲洗。
(6)定期进行膀胱残余尿量测定或尿动力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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