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4月21日电 (记者 杜远)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前警员岳村等涉黑案二审21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2月,该案被告人岳村、银志伟一审被当地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死刑,此后部分原审被告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岳村原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一名普通警员,从1996年参股其辖区内某影视城开始,岳村在10余年时间里先后创办了“私家侦探公司”、“财务咨询公司”、“典当公司”,从事包括发放高利贷、婚情调查、商帐追收、保镖等业务。
该案一审法院认定,以岳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上述公司为载体,在10余年时间里,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跟踪定位、摄像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利5300余万元人民币。
一审法院认为,岳村犯罪组织暴力性强,仅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就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从严判处。在21日的庭审中,岳村及其辩护律师认为,一审认定的部分证据与事实不符,且判决量刑过重,其组织成员在1999年犯下的两起命案为个人行为,与其组织无关。
该案一审中,除被告人岳村、银志伟外,其余38名被告有1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4人被分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二审预计将持续3天。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