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这些“外来的和尚”不顾员工利益加以指摘前,我们也不妨反躬自问:难道我国工会组织架构齐全的诸多民企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就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了吗
针对富士康近期频发的员工坠楼伤亡事件,深圳市总工会13日公布了调查结果。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称,坠楼事件连续发生暴露富士康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希望企业吸取教训,进一步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人文关怀的管理体制。(4月14日新华社报道)
其实,最早将“跳楼门”与企业管理体制缺乏人文关怀联系起来的,是富士康公司自己,而不是深圳市总工会。9日,在距今最近的员工伤亡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富士康负责人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新员工刚进厂没多久就出事,说明富士康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不够。而近一两个月来,发生一连串突发事故,说明他们在管理上出现了问题。
虽然富士康的这种解释被网友普遍批为“敷衍”,但是当深圳市总工会出面重申同样观点时,却因其所处立场的不同,不仅没有令人失望,反而让笔者对其将采取对策产生些许期待。
如果企业的工会组织健全且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在由于管理过严造成心理压力过大时,员工完全可以通过工会提出抗议,或由工会主动出面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即便真像富士康此次向外界通报的那样,近期频发的员工伤亡事件多因员工个人情感问题而非工作压力引发,工会也完全可以通过提供心理辅导等形式,帮助员工及时排遣不良情绪,阻止悲剧发生。
既然富士康高层在各种场合解释“跳楼门”时,都强调其现在拥有的员工多为80后、90后,他们这部分群体虽然很少与身边的同事沟通,但自我维权意识很强。那么,如果能够协助员工维权的组织(譬如工会)便于接触,并且维权的渠道十分畅通,想必工会绝对不会置之不理。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富士康的工会组织相当薄弱。登录富士康的官方网站,你虽然能够在“员工关怀”专题里看到一张张貌似心满意足的员工笑脸,但就算翻遍所有网页,你也找不到与工会相关的任何痕迹。
现在,深圳市总工会要求富士康工会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权益。副主席王同信还提出了建立员工异常情况通报制度、开通工会维权热线、建立员工求助热线、建设更多文体场所等强化员工管理和沟通方面的具体措施。这些无疑都很必要,也或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会严重缺位的情况不仅存在于富士康这类台资企业,沃尔玛、三星和柯达等部分外资巨头也曾激烈地抵制组建工会。
不过,在对这些“外来的和尚”不顾员工利益,无视或忽视工会,严重违反我国《工会法》加以指摘前,我们不妨反躬自问:难道我国工会组织架构齐全的诸多民企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就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了吗?
目前,即便是在我国一些工会组织独立、工会负责人专职化的大型国有事业单位里,单位员工对工会的印象也并不一定十分深刻。当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需要得到帮助时,也很少有人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去找工会。更有甚者,似乎只有在逢年过节发福利时,员工们才会突然记起工会的存在。这种心态促使工会工作人员自己都不再重视自己应有的职责和地位,锦上添花的能力,远超过雪中送炭。而后者,也许才是员工们更渴望的。可见,相对于组织架构和具体功能,更需得到强化和巩固的,是对工会的重视,以及对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的焦急。(尹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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