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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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2010年04月15日 1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4月15日上午,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召集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措施。

  会议要求,民政部要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好受灾群众救助、救灾资金物资保障、救灾捐赠等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掌握灾情信息。目前,青海玉树地震灾情还处于变化阶段。要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情况,加强与青海省民政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将抗震救灾相关工作情况、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保证上下信息渠道畅通。

  (二)保证救灾应急物资供应。全力做好灾区急需救灾应急物资的安排调运,确保满足灾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处、吃饭问题。与青海相邻省市沟通,做好灾区急需应急物资调运的相关工作。

  (三)协调落实救灾资金拨付。在当前救灾应急阶段,对于解决受灾群众吃住问题所需资金,商财政部及时从中央救灾资金中拨付。落实国家对于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遇难人员亲属抚慰金等政策。

  (四)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在汶川抗震救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青海省省情和民族地区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安置、“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等相关政策,指导青海省民政厅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紧急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安排等各项措施。

  (五)指导抗震救灾捐赠活动。抓紧制定关于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指导意见,报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定。要进一步规范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完善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好、使用好救灾捐赠款物。

  (六)指导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理和善后工作。指导、支持青海省民政厅做好遇难者遗体识别、认领和处理工作,切实做好遇难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安抚,落实国家对于遇难人员抚慰金政策,确保遗体处理工作快速、安全、顺利地完成,让死者安息、让生者安慰。

  (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限时报送信息工作,及时发布最新灾情、救灾工作情况、群众生活安排情况。

  (八)做好灾情评估工作。运用科学手段,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分工,做好受灾地区灾情收集、损失评估工作,为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九)做好灾后重建前期准备工作。抓紧摸清灾区民房倒塌和损坏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农村因灾倒塌民房重建补助标准,为灾后重建早作准备。

  (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办公厅、救灾司、减灾中心等相关应急值守部门要安排24小时“双值班”,保证民政部机关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民政部相关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抗震救灾和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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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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