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县发生7.1级强烈地震后,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针对抗震救灾的紧迫形势,1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迅速行动,在抗震救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模范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全力投入到抗灾自救和支援地震灾区的各项工作中。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受灾地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全力搜救被困群众、救治受伤人员,积极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千方百计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要配齐配强班子和干部,充实健全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对地震灾害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伤亡的,要抓紧补充或指定临时负责人,及时恢复健全基层党组织。在转移安置集中点应建立临时党组织,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发放、思想情绪安抚和治安防控、疫病防治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深入灾区第一线,确保在所有灾区特别是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受灾群众最集中的地方、抗灾困难最大的地方,都要有领导干部带领群众抗灾自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做带领群众抗震救灾的主心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检验考察和发现干部,领导干部在抗震救灾中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扬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灾区广大群众自救互助,做灾区困难群众的贴心人。要积极宣传省委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遇难者家属的情绪疏导和心理安抚,维护好特殊情况下的社会秩序和民族团结工作,确保灾区社会安定、人心稳定。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关键时刻退缩不前,或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甚至与群众争夺利益的党员,要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和动员本地区本部门的力量参与抗震救灾,医疗、民政、交通、电力、水利、运输、通讯、物资保障等部门的党组织,要组建党员突击队(救援队)或抢险小组,全力支援灾区。距离地震灾区较近的县,要组织干部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向灾区捐款活动,筹措资金和物资,全力帮助受灾群众、支持灾区恢复重建。非灾区党组织要积极与灾区党组织结对帮扶,通过资金援助、企业结对帮扶、党员个人爱心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灾区的党员群众和因灾害成为孤儿、孤老、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振奋精神,团结一心,顽强拼搏,为抗震救灾做出更大贡献。
据悉,省委组织部已从省管党费中向玉树灾区拨款50万元,专项用于抗震救灾。(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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