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部委陆续公布预算表之后,关于预算法修订稿的讨论也已在各省悄然进行。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昨日透露,讨论稿中部门预算公开、取消“预算外”的概念、增加法律监督的内容,都成为亮点。
修改稿拟8月审议
昨日上午,叶青参加了由湖北省人大组织的关于预算法的修改座谈会。与他同去的,还有当地国税、地税局以及人民银行的负责人,同时还有来自湖北经济学院的专家。“目前只是讨论阶段,需要保密,具体内容不便公开。”叶青说。
这种讨论并非湖北一地。叶青透露,此次座谈会由人大财经委组织,也是由全国人大委托各个省的预算工委和财经委进行,其主要内容就是对预算法修改稿的座谈。很多省都在进行,而湖北则起码召开三次,所涉部门以及多方专家都会参与其中。
预算法的修改一直被多方期待,日前有媒体就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透露,目前预算法正在修改,此前修改过的一个草案已经失去作用。原因是,目前的法律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像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的划分,有一些东西不很明确。“比如教育,事权怎么划分,体制上怎么划分,财权怎么划分,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正在积极解决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表示,今年8月将审议《预算法》修改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预算拟要求公开
今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0年部门预算”,成为承诺“3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后第一个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委。而在此之前,财政部也公布了12张“国家账本”。但地方政府公布财政预算的,则是寥寥无几。
一些质疑声也随之而来,其中之一便是预算公布并不详细,只有“类”而没有公布到“项目”,预算表还是看不懂。叶青昨日说,讨论的修改稿中,讲到了部门预算的公开,同时明确,地方政府的预算也要公开,“只是说了这么一句,很不具体。”
对此,叶青在座谈会上表示,希望预算法中对预算的概念进行调整。他认为,目前所做的只有“类”的公开是不够的,希望可以在预算法中,对此有更具体和深入的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蒋洪也认为,应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的预算法应该对预算信息公开进行原则性的规定,同时也应对预算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作出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比如预算信息公开的时间、流程、责任机构和人员等等。
预算监督“加料”
与现行70多条的预算法相比,叶青的第一个感觉是,讨论稿中条款增多了,“我无法告诉你具体的条款数字,但是有接近100条。”
同时,讨论稿的进步还体现在对预算监督的明确和内容的增加。比如,“预算在审查时有哪些内容,监督是哪些内容,(讨论稿)中都有体现。”叶青说。
另一个让叶青感觉有着明显进步意义的是,讨论稿中取消了“预算外”的概念,这一修改意味着“小金库的问题解决了”。叶青说,这样各政府部门只能在银行有一个账户,解决了以前账户很多,预算外资金庞大,预算黑洞明显的问题。“以后拿钱会困难,乱发奖金的现象就没有了。”
有专家表示,中国现行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仅指预算收入和支出。除了预算收入,还有规模几乎相当于预算收入的“预算外收入”,它们基本游离于监督和约束之外,属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而记者也了解到,对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正是属于“预算外”这一部分。
本报记者 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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