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督察长、警务督察局局长郑百岗昨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从2月起至11月底,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将实行“七个一律”硬性要求。
这“七个一律”包括:6月底前,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公安机关警车,要补办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的,一律由公安机关装备财务部门收回;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一律恢复原车外观,拆除并收缴警灯、警报器;对喷涂的警车外观标志、安装的警灯、警报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限期整改,不予整改的,收回警车牌证;对使用的警车为报废、拼装的,一律予以强制拆解、报废;对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的,一律依法没收销毁;对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牌证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一律责令纠正,限期追回;对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要坚决改正;对使用的警车为走私、盗抢车辆的,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
本次专项活动从2月已开始,郑百岗透露,在这两个月中已经通报了几十辆警车违规进京的问题,“有些开着警车来北京办事,有些甚至孩子老婆来北京看病也开着警车来了,这肯定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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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不上牌因心疼花钱”
公安部副督察长郑百岗表示,警车不上牌违法,警方使用涉案车辆违规
昨天,郑百岗在通气会上坦言,之所以一些警车未正常登记上牌,是因为“以前公安经费比较紧张,所以采取了赞助的办法解决了一些车,这些车在办理牌照的时候要交一笔购置费,而这笔购置费放到一个省就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比如这次摸底中发现有一个省如果按照规定都交纳,费用要上亿,有些地方就觉得交这笔钱心疼。但是现在我们要明确这个是违法行为。”
在使用走私盗抢车辆当做警车方面,郑百岗则解释称是因为有些地方公安机关购买了一些走私车辆,“地方批准上了一些牌照,但是严格来说是不允许这么做的,有些盗抢车辆也是上缴给国库之后,又返回给公安机关,严格来说这个也是违反规定的”。
据介绍,公安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6262212。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实行一定金额的奖励。
本报记者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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