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不该因女星“加盟”把王益案“娱乐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时评:不该因女星“加盟”把王益案“娱乐化”
2010年04月01日 11:4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经核实,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3月31日《法制晚报》)

  此前引起舆论震惊的王益案,因为两位“明星”牵涉其中而再度风生水起。虽未经核实,但除了刘芳菲,著名影视红星赵薇也牵涉其中,据称是在某次活动中收了30万的出场费。

  本来王益是因为涉嫌受贿而被抓捕审判,但现在严肃的案件却因两位女星的“加盟”越来越带有浓厚的娱乐色彩。不少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王益案背后的“星闻”,挖掘女星和王益的“恋爱细节”。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有的网站竟然将两位明星的写真,及其曾主持的节目和参演的电影等也统统放在了王益案的专题里,以增添王益案的娱乐色彩,赚取点击率。

  毫无疑问,明星八卦,尤其是当明星和某位落马贪官联系起来的时候,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公众将目光在此多做停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凡事都应该有个度,媒体等不应该为了迎合这种“需求”而刻意营造低级趣味。倘若媒体对新闻处理形成“泛娱乐化”的态势,甚至无视某些底线,则不仅自己走上“歪”路,也将误导整个社会对公共事件的关注焦点与价值判断。(丁洪先)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