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丹江口市纪检委获悉,4月1日起,丹江口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违反禁令者将受到相应处罚。这是该市加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作风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禁令明确规定,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驾驶机动车辆前饮酒。
对违反四条禁令之一者,该市将严肃处理。如法律对惩处有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法律无明确规定,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本人年度内所有评先资格和各种奖励,第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
“禁止公职人员在规定时间饮酒,是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丹江口市纪检委负责人说,公职人员在这些时间段饮酒,可能会对工作造成影响,并有损干部形象,也影响干群管理,同时,还不安全。
为使禁酒令不成为一纸空文,丹江口市除制定处罚措施外,还成立了以纪检、组织、宣传、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设置“举报热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同时,还将在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门口醒目位置和公务用车上设置书有禁酒令四条要求的禁酒提示牌。 (陈攀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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