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公安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通告》,依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严格查处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同时公布了举报方式,凡举报有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通报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公安部举报电话:010—58186722;举报电子邮箱:gabzbjq@163.com;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41。各地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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