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系统有效化解“锁定效应”
创新系统对低碳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创造和传播新知识;指引低碳技术探索的方向;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促进知识与信息的交流,创造外部经济;推动低碳技术及产品市场的形成。在建设低碳创新系统的过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创新过程中面临着未来市场、技术潜能及政策与监管环境的不确定,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知识与信息的不完备性,企业的学习过程对于创新过程有关键作用。只有全面考量和处理低碳创新系统的各个要素,才能有效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其次,低碳创新系统的制度因素对创新速度和方向的影响,既包括法规与合约等正式约束,也包括社会传统等非正式约束。创新系统建设需要将制度设计纳入其中。
通过技术创新可以降低不确定性,提供替代方案,提高相关问题的解决速度并创造一系列正外部效应。所以,技术创新有助于克服系统中存在的碳锁定或解锁出更加清洁高效的新技术,即技术创新一方面受锁定效应的制约,一方面又有助于锁定效应的解除。为了促进低碳技术创新,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一是建立整体的技术创新系统。创新系统填补了知识与其内在技术可能性之间的差距,并使这些技术可能性符合市场需求。低碳经济转型要求现存社会经济制度的创新,因此有必要设计一个迎合该需求的整体技术创新系统。一个技术创新系统必须包括所有影响其发展、扩散和应用的因素,主要分成三个方面:供应方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需求方的市场吸收能力;制度框架(包括宏观环境稳定性、金融市场成熟性、风险资本可得性等)。与此相应,促进向低碳经济转变的创新也需要这几方面的共同作用。其中,供应方面,技术发展和创新提升了向低碳经济转变的潜能,例如,实行技术升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技术,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燃料,以提供必需的低碳排放或无碳排放的能源服务。需求方面,扩大市场对新技术的需求,提高新技术研发的动机和投资。制度框架方面,建立整体的低碳创新政策体制,提高政策工具组合的连贯性和整体性,关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长远发展;设计向低碳经济转变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制度手段将低碳经济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效益内部化;采用学习机制,提高制度的适应性。
二是适应短期的条件约束:碳捕获和储存技术。碳收集和储存技术(Carbon Capture and Sequestration ,简称CCS )可以在现有技术—制度框架约束下运作,也有利于促使当前主导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利益与低碳经济的目标相一致,通过捕捉、储存和管理使用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来缓解气候变化危机。一般而言,碳捕获主要是从火力发电厂等较为集中的碳源捕捉二氧化碳,碳储存可将二氧化碳注入地下,或者变成碳酸矿物。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保留了现有大部分能源基础设施,如电网、生产和传输设备以及终端技术,其在碳锁定的情况下是基本可行的。“富煤、少气、缺油”的资源条件决定了中国能源以煤为主,电力供应主要来源于煤炭发电,短期内从化石燃料转变为替代能源是不现实的。CCS技术兼顾了现实条件和各方需求,有利于形成广泛利益联盟,对于碳锁定条件下的低碳技术创新有推动作用。
三是实现长期的路径突破:战略利基管理。战略利基管理(Strategic Niche Management)是通过试验为新技术创建和管理受保护的空间(利基)的过程,在这个空间中新技术得以运用和发展。战略利基管理之所以在碳锁定状态下仍然可行,是由于利基市场的利润不能满足主流市场大企业及其股东的要求,因此被认为对现有“技术—制度复合体”的利益不构成威胁,并可用于实现政府的某些社会管理需要,还可用于应对各方要求针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行动的政治压力。这种策略的运用可为低碳技术提供一个喘息的空间,至少使其部分地与主流市场的竞争隔离开来。低碳技术受益于学习效应,从而为成本缩减、绩效改进与低碳技术价值的展示创造了机会,长此以往,低碳技术的竞争优势将日益凸显。我国可通过战略利基管理促进太阳能、风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
技术创新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运用系统的思维谋求技术及其相关制度的创新,才能最终实现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理论上看,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与战略利基管理这两种对策似乎可以在碳锁定条件下,有效促进我国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从实践中看,一些国家也已取得了部分成效。其中,碳收集和储存技术可以在现有技术—制度框架约束下运作,也有利于促使当前主导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利益与低碳经济的目标相一致。值得说明的是,某种技术是否理想不是由其运用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而且低碳经济的实现也绝不是单依靠某种技术或方法就可以的,它需要整体创新系统的支撑,采用一整套混合的、连续的技术和制度工具,并依靠知识和信息反馈回路不断学习和改进。 (陈文婕 曾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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