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国大部地区降水偏少,出现大范围干旱。就季节而言,干旱主要发生在春、夏季;就地区而言,北方受旱范围广,干旱时间长,旱情重,而南方受旱范围小,干旱时间短,旱情也较轻。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累计受旱面积4054万公顷,成灾面积2678万公顷,与1971年以来-的平均值相比,均显著偏多,属干旱严重年份。其中受旱面积较大或旱情较重的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甘肃、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西等省区。
2000年春,夏,北方干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旱情严重。但各地主要干旱期有所不同。华北、西北东部地区干旱主要发生在2~7月,其中内蒙古中西部、宁夏大部、甘肃西部达大旱标准;冀东北、冀中、晋西北、陕北北部及内蒙古锡盟南部和哲盟、昭盟的部分地区达特大干旱标准。
黄淮、江淮、江汉等地的干旱主要发生在2~5月,大部达干旱标准,其中河南、山东大部、安徽合肥以北地区、苏北西部、湖北西北部等地达大旱标准。
东北地区的干旱主要发生在5~7月,辽宁、吉林大部及黑龙江中、西部和三江平原东部达干旱标准,其中辽宁西部、吉林西北部、黑龙江西南部达大旱标准。
据统计,河北省受旱农田面积154.5万公顷,由于干旱日益加重,有59.8万公顷农作物干枯死亡;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绝收80万公顷,占总播种面积的14%以上,还有2466.7万公顷的草场严重受旱;河南省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严重春旱,全省受旱农田面积达357.1万公顷,占麦播面积的71.4%,重旱区主要分布在豫北、豫西和豫中;甘肃省春旱严重程度超过1995年,受旱面积达210.7万公顷,有11万公顷冬小麦因旱严重死苗;湖北省大部地区出现了历史罕见的严重春旱,鄂北地区的旱情是“重中之重”,夏收作物大幅减产,春耕春播严重受阻,农业经济损失66亿元多;辽宁省出现了罕见的干旱,估计减产粮食50多亿公斤,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吉林省大部地区尤其中西部产粮区也发生了历史上少有的严重干旱,全省受旱面积345.1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00.9万公顷;黑龙江省本年春夏连旱是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重旱区主要位于松嫩平原西南部和三江平原西部,全省受旱面积约532.8万公顷。
同时,据有关部门2000年7月底不完全统计,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2个省市区县级以上城市日缺水量超过635万立方米,影响人口超过1500万人,有10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被迫采取了定时限量供水等各种强制性节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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