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密市出台红头文件,要求所有“吃国家工资”的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违规者不但个人要受罚,其单位也要负“连带责任”。除督导组明察暗访外,欢迎市民拨打(0371)69822859举报。
昨日,新密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在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午间禁酒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0年3月25日起,全市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所有“吃国家工资”的工作人员,不仅指公务员,严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对第一次违规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对第二次违规者,除按第一次违规处理外,责令待岗三个月,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第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者,有职务的,一律免职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无职务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不仅要对饮酒个人进行处罚,其单位也要负“连带责任”。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取消单位综合评先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新密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劳动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全力督查禁酒规定执行情况。市民如果发现有公务人员中午饮酒,也可以拨打电话(0371)69822859举报。
对于新密的“禁酒令”,记者随机采访了20多名市民,多数市民都认为这是个很好的举措,但一定要执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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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率先“禁酒”
2007年1月,信阳市发出“禁酒令”,“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我省商丘、开封、漯河等地也相继推出了相似规定。信阳市委书记王铁说,全市招待费2007年上半年比2006年上半年节约了30%,仅酒一项开支节约了将近4300万元。有报道称,3年来,该市共有256名公务人员因违反“禁酒令”受到处罚。(东方今报 王东霞 周欢欢 孙文魁 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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