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当村民面临健康权、信访权被侵犯的窘境,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负责人,欧舒东应当挺身而出,纠正侵犯公民信访权的错误做法。然而,广发乡看来实际上并未形成“村民选举、监督人大、人大选举、监督政府”的监督链条,相反,由于欧舒东部署人大机关参与和支持“截访”,当地政治生态因此陷入了公权力执行程序混乱、公民权利救济乏力的权力生态严重失衡局面。
位于湖南嘉禾县广发乡的一家炼铅企业每年排放二氧化硫数百吨,形成大量酸雨害死大批林木、禾苗,并致250名儿童血铅超标。去年9月,53名村民租车欲去广州体检,被当作集体上访遭警方阻截,村民不满堵路抗议,3人被拘至今。(《新京报》3月16日)
个别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进污染企业,污染企业大肆排污为害乡里,村民维权与企业发生纠纷,地方一些权力部门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对维权的村民极尽打压之能事……这个在其他地方屡屡上演的故事,如今在湖南嘉禾县广发乡不幸重演。不过,发生在广发乡的这个故事,多少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特色”:阻截53名村民去广州体检(县乡领导视之为“截访”),最早是由广发乡人大负责人欧舒东部署的,这次“截访”不但由当地政法机关介入处置,而且得到了当地人大机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几乎就是多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的“杰作”了。
地方人大机关领导部署和参与“截访”,其权力行使所为何来?有哪条法律条文规定了它们有协助政府和政法机关“维护治安”的权力?没有!可见,嘉禾县广发乡人大负责人部署的“截访”,不但有越权行事之嫌,而且背离了人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本分,严格说来是一种失职、违法行为。
几年前,学者于建嵘在境外一个法治发达的地区访问,向多名普通百姓问同一个问题:如果官员把你们家房子拆了怎么办?回答:这种事不可能,真要那样我就去法院告他。再问:假如法官腐败了呢?回答:那我就去找议员,议员会立即去调查、曝光,这个法官就当不成了。再问:假如议员也腐败了呢?回答:议员更不可能腐败,因为他需要我们的选票。这里有一个清晰的权力监督链条———百姓选举并监督议员、议员监督司法(议员也可以直接监督行政官员)、司法监督行政官员,与中国的“人民选举、监督人大,人大选举、监督‘一府两院’”监督模式,在形式上是大体相同的。
按理说,广发乡人大代表欧舒东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他内在地需要村民的选票,当村民面临健康权、信访权被侵犯的窘境,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负责人,欧舒东应当挺身而出,对乡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监督,督促他们制止污染企业排污,纠正侵犯公民信访权的错误做法。然而,广发乡看来实际上并未形成“村民选举、监督人大、人大选举、监督政府”的监督链条,相反,由于欧舒东部署人大机关参与和支持“截访”,当地政治生态因此陷入了公权执行程序混乱、公民权利救济乏力的权力生态严重失衡局面。
权威的说法表明,中国的人大代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议员有“本质”的不同,这是由不同的政治制度和国情条件决定的。但是,两者再怎么不同,总不能以为中国的人大代表就不是民意代表,不能说人大代表不需要维护选民的权益,也不能说他们不需要选民的选票。像湖南嘉禾县广发乡人大负责人那样的人大代表,看不出他们代表了选民的意愿,反而常见他们参与侵犯选民的权益,莫非,他们原本就不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么?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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