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峰昨日在重庆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表示,重庆的涉黑审判不存在不公正,也不存在有些人议论的扩大化等问题。
钱峰说,昨日,一家网站的一篇报道引起了他的关注,报道标题为“重庆打黑法治公平大考”,其中的评论指出,“重庆打黑审判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看上去是律师与公检法的对抗,实际上是所有涉案人员、机关与不公正的对抗。”
“这是一个大网站的报道,作为高院的院长,我觉得有些人士可能在误读、误解重庆的打黑。”钱峰说,重庆的涉黑审判不存在不公正,也不存在有些人议论的扩大化等问题。
所有审结案件
定性均为“国标”
钱峰表示,其一,重庆审理的涉黑案件实际上数量有限,去年,重庆审理的涉黑案件为27件,涉案人数为348人,从去年6月1日至今年2月26日,重庆法院一审审结的案件为30件,涉案人数为530人。而去年一年,全国各地法院审结的涉黑案件是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2009年,重庆法院一审审结的刑事案件达到2万件,判处罪犯22700多人。“换句话说,从统计学角度而言,30多件可以忽略不计,量非常少。”
第二,所有审结案件定性的标准是国标。也就是《刑法》、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和两高的立法解释。在审结的30件涉黑案件中,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的是28件,在判处的530名罪犯当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定罪的是370人,变更起诉罪名的有16件105人。我们法院是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定罪量刑。
此外,钱峰说,审判的程序是公开透明的,尽管涉案人数多,起诉罪名多,审理时间较长,但是十分重视程序的公正,而且公开性、透明度前所未有。“到现在为止,有2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涉黑案件的审判,数百名记者也旁听,最多的是文强案庭审,有52家媒体的记者进入旁听,这么敏感的案件,这是前所未有的。”
律师在重庆法院
得到了充分尊重
钱峰表示,重庆的打黑审判是正义的,没有必要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公开透明彰显的是重庆的开放,同时也彰显了重庆法院的自信和能力。
钱峰介绍说,在所有的涉黑案件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在庭审的过程中,有将近600名律师参与了涉黑案件的审判,不少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律师在重庆法院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最后,钱峰还谈了自己的三点建议。第一,高度警惕黑恶势力对政权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的渗透,从重庆法院审结的涉黑案件看,黑恶势力的渗透实际上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审结的14件重大案件中,有12个人是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来定罪的,“还不包括没有宣判的文强等案件,文强案如果宣判,全部加起来,大约有将近20人。”其二,加强对政法干部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良知的教育。离法律越近的地方越需要道德,离权力越近的地方越需要良知。“法官必须要做到不贪赃、不枉法。”其三,要重视机制创新对公正廉洁司法的作用。(特派记者赵琳琳、邱瑞贤、周祚、柳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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