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专家:“裸官”不宜主管重大经济项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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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专家:“裸官”不宜主管重大经济项目
2010年03月12日 10:15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裸官”现象的背后是不是存在制度监管的缺失?面对“裸官”的财产,银行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3月10日,本报联合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搜狐,对国内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迟夙生就领导干部反腐问题进行了采访。

  裸官出现主要有三种原因

  记者:近年来,国内不少官员都热衷将自己的老婆孩子送到国外发展,自己独自留在国内。您对他们这种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林喆:我把“裸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己到国外留学,把配偶和子女都带到国外,最后自己学业有成回国。这类留学回来的人,主要是科研人员,表现好的很快能被提拔起来,但配偶和子女仍留在国外。第二类是自己在做官的时候,正好配偶有机会,比如说被派驻到海外工作,或者到海外深造等,造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分居两地,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呆着。第三类是指贪腐的时候就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把自己贪腐的财产一点一点转移到海外,再划到自己的名下。一旦事情败露,就逃到海外去。现在我们最该重视的是第三种人。

  配偶子女情况汇报要落实

  记者:从“裸官”到逃官可能是一个什么样的心路历程?

  林喆:这两年“裸官”的出现反映了贪官风险意识的加大。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制度的健全,贪官知道迟早要被抓出来的。贪官的财产越多就越没有安全感。他们就趁自己还有权力的时候,把家人转移到国外去,财产都转移到他们的名下,这样更“安全”一些。

  中央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在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的重大事件上,配偶、子女情况都要列入报告的内容,明确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官员进行调查。但近几年实现重大事项汇报,尤其是配偶子女在国外定居留学的汇报没有落到实处,有很多的制度不严格。

  全面建立银行汇报制度

  记者:银行方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督?

  林喆:银行应该成为反腐败的重要生力军。因为官员有存款,藏匿在家里还是极少数的。所以一般银行是最容易发现问题的。银行应该密切关注在账面上大笔资金的流向,如果是流向海外的话,或者是大笔资金被取出来,银行应该进行汇报。

  我建议,一方面,银行要遵守国际银行的惯例,就是帮储户保密的惯例。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把官员的名录交给银行,当这些人的账面上(在给他们开户的时候账面上就应该有记号)出现大笔资金流动的时候,银行就应该有一个汇报制度。另外,对于这样的“裸官”或者所谓的“裸官”,一般不宜将重大的经济项目交于他手,不要让他分管重大项目,或者是社保基金。

  迟夙生:官员对他的财产进行申报,包括动产、不动产。虽然有制度可以申报,但是如果你没有申报,制度变成了一个口号。所以,银行可以采取措施,比如说这笔钱是用你的身份证存的,远远超过你的收入,你没有报告,纪检和检察部门可以进行监督调查。

  记者:如何对贪官进行有效举报?

  林喆:我经常说一句话,找到第一手资料,他总要露馅的,周围的群众最清楚。我建议,第一,举报机关对于任何的举报和来访都必须给予反馈,并且定期地发布消息。第二,我们应该尽快出台举报人保护法。因为很多举报人在举报的过程中就受到迫害。你真要扳倒贪官,最大的证据就是他受贿的证据。(彭玮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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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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