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林艳华)今年的中国“两会”上,备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并热议的话题莫过于民生。而对民生的关注点亦从过往的“生存”转为“尊严的生存”,从而将民生的内涵提升到更高一个层次。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1949年毛泽东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向世界宣示了中国的国家尊严和民族尊严;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尊严”指向民生,“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则是让已经“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怎样更体面、更有尊严生活着的破题之举。
“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句话是首次出现在中国政府的工作报告中。
人的尊严,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质层面的,一是精神层面的。新中国经过60年的建设、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众大体解决了温饱问题,达到小康甚至已经过上富裕生活的人越来越多。在这个基础之上,人们期盼着生活得“更有尊严”,即对高品质的精神层面的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
温家宝的“更有尊严”论,因应了中国民众的需求,而中国高层亦在不断践行这个承诺。本月8日开始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即印证了这一点。该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此举意味着中国选举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人口选举有望实现同票同权。而根据此前的相关法律,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比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这一修改直接意味着农村人口在选举上及政治权利的实现上向平等原则迈出了一大步,是促成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的充分实现。
同样令人受到鼓舞的是,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正在修改中,这对当下一些地方政府受经济利益驱动,经常伤害公民财产权利行为的遏制或许有所助益;而广西河池市和四川遂宁市等地早前宣布,将面向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创业优秀人才选拔政府官员,农民工这一“草根阶层”获享曾经只有“精英阶层”才能享受的待遇,预示着中国在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发端。有评论认为,将有助于改善中国的政治生态。
温家宝在本次全国“两会”前和网民交流时,阐述了“尊严”的三个含义: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前述种种积极动向和信号,都属于执政者为让民众更有尊严地生活所提供的制度性保障。须知,民众能否“更有尊严”的生活,关键的问题在于公民的权利必须得到充分保障,而其首要的保障是宪法中诸公民权利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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