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养老金并轨不宜笼统讲“平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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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养老金并轨不宜笼统讲“平均”
2010年03月11日 14:44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际惯例是:把养老金分成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个部分,基本养老金由国家按基本生活水平来兑现。

  两会正在热议“公务员养老金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双轨制’问题”,我想到去年两会期间曾经写过几篇文章,翻出来一看,觉得很无奈,这些问题(当然其实还不止这些)在两会上年复一年地被讨论但就是没有一个结果。

  问题是由鼠年年末围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争论引发的,与此相关的社会群体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一年多来的讨论,涉及到的不仅是单轨制还是双轨制(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实际上还有三轨制(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一开始,是政府要拿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开刀,办法是向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靠拢。这使事业单位人员很困惑,为什么要向企业职工的低标准靠拢,而不是将低的往上提呢?但后来矛头一转直指公务员——“让我们改,为什么你们不改?”后来,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结盟,将“三国演义”变成非公务员与公务员的“楚汉相争”了。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国际惯例是:把养老金分成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个部分。按当今世界的物质财富水平,哪怕是发达国家,都还只能在基本养老金上讲平等。这意味着,从高官,到一个普通的孤寡老人,拿的基本养老金应该是同等水平的。基本养老金由国家按基本生活水平来兑现,保证每个公民基本生活无虞。

  在基本养老金之外,还有与职业相关的补充养老金,也叫职业年金。补充养老金和工资挂钩,和贡献挂钩、和效率挂钩,所以并非一律平等。综上所述,虽然基本养老金是平等的,但是最终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拿到的养老金总数还是不一样。而中国现在的做法,并没有这样的分层,除了一些单位(大多是垄断国有企业)能够有锦上添花的企业年金之外,其余的大多数人拿的都是“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差距很大,拿得少的人心里当然不平衡。

  社会保障理论有一种说法,“养老金是个人一部分工资的延期使用”。所以,补充养老金的差别与工资差别是正相关的。那么现在就应该看看这三个社会群体的工资为什么差别很大。

  其实并非所有在企业工作的人,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金)一定是低的。譬如金融行业和一些垄断行业,譬如某些企业里的高管,他们的工资低吗?与此同时,一般企业的一般职工的工资则确实很低。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头上悬着“下岗失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方面又在低端劳动力市场面临激烈竞争,这就给了资本在劳动关系中的绝对权力。这才是我们要解决的最大的问题。

  另一方面,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1000元左右,还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相关,他们拿的是“保底”的养老金标准,这就把平均数拉下来了。但要强调的是,这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的“后遗症”,应该让国家给这部分低收入群体“改革补偿”,把他们的退休金标准提上去。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专业人士,现在基本上都要硕士、博士,硕士一般要到24~26岁才开始工作,而博士可能要到28~30岁左右开始工作。读书期间不但不挣钱,家里还要高投入。且不说专业人员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即使仅从“投入产出”来讲,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高一些也是合理的。

  如果笼而统之地讲“平均”,讲“谁也不比谁贡献大”,那就回到改革开放之前“读书无用论”的“思维定式”上了。(唐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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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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