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执法的模式下,莲湖城管执法局的执法流程形成五道关口:
立案关———专设的综合巡查组每日在辖区内流动巡查,统一收集案源,填写立案报告。每周召开任务派遣和督办会,根据属地分布向各中队分批集中派遣任务。
取证关———中队执法队员领取任务,赶赴现场进行证据采集,取得违法行为的影像资料,现场勘验结果,现场询问笔录及当事人资料。
处罚标准确定关———违法事实固定后,办案人员填写处理意见报告,局法制机构确定处罚意见,向当事人送达《处罚预先告知书》。
陈述申辩关———告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有7天陈述申辩期,有权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随后局法制机构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
强制执行关———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罚的,执法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标准化执法”压缩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使队员手中的“权力”减小了,却把城管执法的权威放大了。
在红庙坡十字和团结中路有亲哥俩各自经营的烧烤店,为招揽生意,他们把桌子摆上了人行道,结果哥哥被罚1000元,弟弟被罚1500元。说起这件事,弟弟没什么怨言,对自己处罚重,是因为摆的桌子确实比哥哥多,地面也弄得太脏。
“同样是占道经营,发生在闹市区还是在背街小巷,处罚的标准不同;同一地点的台阶之上和之下,也会受到不同的处罚。”法规科法制员张慧君拿出一本执法手册对记者说,该手册内容包括城管执法程序、实体法应用、执法文书制作、过错追究等内容,对每种违法行为都明确了法律适用的唯一条款。
这样的执法手册,所有执法队员人手一本、随身携带。
法院半年执行600余起城管案件
后盾:司法强制力实现行政处罚权
两三人一组,拍照取证、送达法律文书……莲湖区一些细心的商业经营者发现,城管执法队员在处理占道经营、乱搭广告牌等违法行为时,不再是没收东西、又拆又撕,取而代之的是现场取证后直接进入法律程序。
2009年5月,莲湖区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城管执法巡回法庭,集中受理执法局非诉案件的执行。
从该月起,莲湖执法局收回所有空白的法律文书,取消了罚款票据,行政相对人直接到指定银行履行处罚义务,实现罚缴分离。
像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单位,每遇到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处罚义务时,都会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已成常态。法院配合城管执行按说也顺理成章,以前为何一直没有实施?
“城管执法队员巡查时手拿一沓罚款票据,为了让当事人缴纳罚款,扣留物品、强行拆除的事例屡见不鲜,产生言语、肢体冲突也并不奇怪。他们的旧观念里还是把自己当做管理者而非执法者,一切自己说了算。”李轶律师对记者说。
莲湖城管局多次调研走访,认为将依法行政和法院办案紧密结合,通过司法强制力,才能合法实现行政处罚权。
城管局的试探,在莲湖区法院得到积极回应。
莲湖城管巡回法院由此应运而生。2009年7月,莲湖区巡回法庭首次对一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酒店进行强制执行。城管巡回法庭有效地缓解了城管的执法压力。
“以往遇到违法行为,磨破嘴皮子,当事人还是爱答不理,究其根本是执法缺乏强制措施作保障,违法行为没有付出相应成本。巡回法庭的出现极大改善了执法效果。现在只需一纸法律文书,大多数人能够自觉改正错误。”莲湖城管法规科科长周海波指着桌前的一沓沓案卷说,把执行工作交给法院,厘清权力界限,实现行政机关在执法实体、程序上的合法。行政执法流程中法院成为最后的阵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按照标准化执法近半年,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处理案件6650起,移交法庭强制执行650起,法院执结完毕395起。
办案量陡然增加,法院办案人员能否承受?
莲湖巡回法庭法官翟俊杰答曰:前期大量执行案件的冲击,司法强制力通过执行个案,影响被放大,办案数量开始持续下降。如今大多数案件在法院强制执行前已顺利结案。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对此评价:“城管执法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将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法,在城市管理领域开了先河,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实现了公共管理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还通过法院的介入,督促城管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这一创新做法把城市管理引入了法律规制体系,符合我国政府行政法治化的现代意义。”
王周户认为,当事人可以对抗行政权力,却不能对抗司法权力。行政执法者转变陈旧执法方式,积极发挥法院作用保障法律强制力,可喜可贺。
6500余起案件无一信访
前景:城管执法终会受人尊敬
2月26日,虎年正月十三,莲湖区城管执法队员赶到了六十多公里外的蓝田县金山乡惜惶岭村。
城管“过界”,现身农村,村民们有些希奇。当听到执法队员讲解着进城务工的维权方式和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带来不少就业信息,乡亲们兴奋地围着执法队员问东问西。
“据统计,辖区50%以上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案件,都发生在外来尤其是进城打工、经商的农民身上,大多数都是因为不了解城市管理规定而发生的。要实现城市的长效和谐管理,行政指导、前置服务、延伸宣传就得‘过界’。”牛恺说,教育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是城管执法者必须意识到的领域。
文明执法和执法力度看似是一对天生的矛盾,然而在通过提前教育宣传、服务和后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的簇拥下,两者的契合点逐渐清晰。
“标准化执法让执法队员摆脱了单纯体力上的纠缠,更多精力放在执法细节的文明规范上。”牛恺说,“城管执法者减少了在街头的纠缠,重心放到案件程序制度和执法标准的严格执行。”
莲湖城管执法局专门成立申辩受理组,在城管服务大厅设立受理窗口和陈述答辩室受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近一年来,共受理陈述答辩5000多起。当事人权利诉求渠道的畅通,不仅让处罚变得更加准确,更重要的是通过面对面交流,当事人详细获知城市管理的法规政策。
在莲湖执法局门口,记者看到几位商户业主来到服务大厅申辩。其中一位刘师傅告诉记者,他是红庙坡街道办的困难户,做点小生意,这次来申辩希望能减免。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看到了街道办开出的证明,表示符合条件可以考虑。刘师傅显得很高兴,他说:“城管并不是想象的那样不通情理,他们服务很周到,法律解释仔细,我的老观念得变一变了。”
“标准化执法让简单枯燥的执法工作变得活泼起来,工作更具挑战性,我们不仅要熟练掌握行政法规,学会取证、送达、沟通等各种执法艺术和技巧,更要掌握建设、规划、市容等部门知识。”西大街街头,执法队员小陈微笑地对记者说,“标准化执法”让许多执法队员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激发了自己久违的职业热情。
莲湖标准化执法模式体系实施半年多以来,“静悄悄”地顺利处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案件6500余起,占西安市其他各执法局处理城管违法案件1/3,且实现零暴力抗法,零执法投诉,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借鉴莲湖成功经验,西安市颁布了《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该标准梳理出225条执法依据,细化处罚标准620条。西安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对记者说:“近一年的探索实践,取得鲜明成效。我们强烈感觉到,‘标准化执法’可能就是破解城管执法困境的钥匙。”
“面对庞杂的城市管理,单靠城管执法孤军作战,力所不能及。城管所有办案程序应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办案,引入多元化的监督机制,这是公众对城管的要求。”牛恺期待,“城管执法受人尊敬的那一天早日降临。” 法制日报记者 台建林 法制日报通讯员 宋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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