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3月12日晚8时,新闻中心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民通过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网、中国广播网、国际在线、中国人大网、法制网、中国经济网及中国新闻网等10家网站的“代表在线”专栏提出问题,参与讨论。
参加在线交流活动的人员是:
肖 声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大力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嘉宾简介
肖 声 男 汉族 中共党员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检察官,辽宁省委委员。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敬大力 男 汉族 中共党员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检察官。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2006年1月起担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8年当选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关于改革和完善司法经费保障体制的建议。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关于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的建议。
孙 谦 男 汉族 中共党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检察官,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刑事检察厅副厅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领导、组织查办了“广东湛江走私贿赂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曾先后分管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审查批准逮捕、监所检察、司法改革、检察教育培训等工作。学术研究领域为司法制度、刑事法学等,曾发表法学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编著20余部。2004年被人事部等七部委联合评选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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