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近日对媒体公布:官员财产申报具体制度已经从论证进入了实际制定阶段,今年有希望能够出台。(北京青年报3月7日)
如果套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的一句话:“总理都说了,稳定房价肯定行!不行也得行!”那么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的决心也不难读懂——“总理说了一定要执行,不行也得行。”
监督政府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的正是在于此,目前政府官员的权力不是缺乏监督,关键在于缺少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体制内的监督较之体制外的监督有着由权力所产生的尴尬,各种利益纠葛让体制内的监督出现真空地带,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
鉴于此,我建议在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一监督体制的时候,魄力大一点,将群众、媒体的监督作为常态机制纳入其中,引入第三方审计,体制内的管理和体制外的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这样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才能国家省心群众满意。
我们知道,对于政府的财政预算及执行,除了审计部门的审计之外,公众也有提出申请公开的权利,广州财政局在2009年应公民要求将政府财政预算公示到网上曾赢得了满堂彩。而官员财产申报及公示有相通之处,并且在公众监督、民间审计这一块,要比政府财政公开做得更好。官员乃至公务员的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信息纪检部门掌握好,随时等待百姓来申请“查账”。这样的话,不但官员要经得起“查账”,实际上更是把体制内的监督机构纳入到了公众的监督阳光下。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而官员财产申报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更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迈出的重要一步,迈好这一步,体制内监督的完善必不可少,但让体制外监督的阳光照进来,同样是关键。 (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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