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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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
2010年03月09日 10:29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发生,让百姓对能否“吃得安全”信心不足。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建议把每年的11月1日定为全国“食品安全日”,以宣扬“生命健康第一”“食品安全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第一”的“三个一”理念。

  李惠森委员表示,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二是借此加大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的力度;三是有助于强化食品行业协会的责任感,提高食品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的自律性,敦促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倡导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加强自我保护。(记者 金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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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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