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关呈远、韩方明等正在联署一个提案:建议人民大会堂的表决器加个遮盖的小盖子。韩方明向记者介绍说,虽然现在的电子表决并不会记录每个代表投的是什么票,但旁边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况直播表决现场的时候,还有“摄像机扫过来”。在他看来,好的投票环境,有利于代表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全国人大实行电子表决,曾被认为民主进步的标志性事件。在过去,主要的表决方式是举手表决,甚至还鼓掌通过。之所以称为“鼓掌表决”,是因为根本不可能发生鼓掌不通过的状况。这些被称为“当面锣对面鼓”的表决形式,事实上对表决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举手、鼓掌都是公开进行的,谁赞同谁反对一目了然。电子表决相对来说是秘密的,表决器不记名,代表只要轻按表决器就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这种“匿名性”保护了反对者的身份外泄,从而将避免可能的报复。这对于表决人来说,的确算是一种“好的投票环境”,可以减轻其表决时的心理压力。加盖的用意,正是在此基础上要将匿名进行到底,以避免那些“扫过来的摄像机”或左邻右舍扫过来的余光暴露了表决者的表决结果。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这个提案用心良苦。我本人也表示赞同。甚至我还建议人大进一步作出规定,在代表按键表决时,由主持人发出指令,让所有现场的摄影摄像设备停止对表决座位的扫描。
但从民意机关的性质来说,这种匿名表决却与人大代表的身份格格不入。人大代表系由各选区选举产生,代表该选区的多数民意。人大代表并不是以自己的个人意志在全国人大行使表决权。相反,他必须抑制个人的情感倾向,从多数民意出发替本选区投出一票。一个官员代表,他就不能站在官员利益的角度,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立法投反对票。因为那不是多数民意,而只是多数官意。人大代表要对原选区选民负责,并向选民报告工作。换言之,人大代表必须明白无误地向当地选民报告,他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履职情况。这里所说的“履职”,就包括他的各项表决结果。如果人大代表的表决结果都不向选民公开,选民又如何去监督他们所选举出来的代表呢?
对于未来的人大表决制度改革,我乐于期待的,是公民可以更有效地监督代表,而利益受损者却很难对记名投票的人大代表实施打击报复。后面这一条做到了,小盖子自然就不必要了。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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