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打黑、网络民意,当这些要素聚集到一起,会是怎样?昨天(4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畅谈网络民意与反腐打黑等热点话题。
齐奇说:“法院在做些什么事?司法腐败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应当看到,由于实际的、直接的接触少,不少人对审判执行工作还是不了解,感觉比较‘神秘’。作为法院,我们应当通过网络等各种平台,让大家更了解法院,了解法院工作的规律,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更好地对我们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网络反腐”:如蓄意陷害好人,可按照诬告陷害来治罪
记者:很多人觉得,网络正在用自己的方式推动着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中国的民主政治和司法监督在一波三折中前进。您是如何看待这些事件的?
齐奇:网络舆论一出现就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这是个比较新的现象,我个人也比较关注这个问题。
首先要肯定的,是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例如大家通常在讲的“网络反腐”的现象就值得我们充分关注。但也要看到“网络反腐”的另一面。当前对于网络的管理和法律规范还不太完善,如果过了头,也会误伤好人,也会被一些人用来蓄意陷害他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就可以按照诬告陷害来治罪的。
但不管怎样讲,网络反腐正面的积极的意义还是应该获得肯定的。
司法反腐:正视“熟人社会”的影响
记者:浙江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防止司法腐败方面,有什么措施?
齐奇:我们绝不容忍司法腐败在法院队伍里面滋长,对司法腐败要切实做到零容忍。
但是坦白来讲,我们处在这样的社会发展阶段,又受到所谓“熟人社会”的影响,法官在审判、执行中受到外界各方面社会复杂情况的干扰、影响,办案看人头、看来头、看关系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这是需要我们正视的。
要杜绝司法腐败,从法院内部讲,要靠阳光司法,什么事都要尽量公开,尽量透明,减少暗箱操作的几率。
省高院已经连续两年处理了审判庭的副庭长及审判员,在机关引起强烈的震动。
浙江“打黑”: 依法惩处“保护伞”
记者:重庆的“打黑”备受人们关注,您能否介绍一下浙江的“打黑”?
齐奇:对黑恶势力,要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浙江每年都会依法惩处几十件涉黑案件,有的是黑社会组织,有的虽然还够不上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属于黑恶势力。
涉黑势力的犯罪活动,大多涉足娱乐业等服务性行业,往往需要找保护伞,千方百计拉拢一些基层公务员、官员,以求提供“保护”。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我们要求各级审判机关依法惩处那些实际上起保护伞作用的官员或者公务员。
本报特派记者 刘焜 浙江在线记者 梁国瑞 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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