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现任审计局长骆志斌有点困扰。2005年,时任白云区财政局副局长的他,坐公车出去办事结果把公车遗失,当时免于赔偿,最近,因网帖举报,白云区纪委责令骆志斌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赔偿12585元。
5年平安无事,现在旧账被翻出,而且因为一个帖子,骆志斌说“消息本身就是诽谤,而且是恶意透露个人隐私,它是有阴谋的”,其情绪的起伏并非不可理解。诽谤、恶意、阴谋,这些词语在道德上无疑占领了高地,然而真相并不会因此而发生偏离。骆志斌深感愤怒委屈,但直到目前为止,他其实得到了精心的保护与照料,所谓“深刻检讨”,不知道什么才叫深刻,赔偿一万多块,相比丢了一部车子,而且还是公车,已经是幸运。组织在事发5年后为他的行为作这样一种定性,其实只要他挺住,就其政治生涯而言,只能算是经历了一个小小的意外。
发帖者出于什么目的检举骆志斌,对于公众而言,不是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帖子所说的内容是否真实,哪怕是事后诸葛,其处理与事情本身的性质是否匹配。白云区纪委的声明,明确了2005年白云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对骆志斌丢失公车免予赔偿”是一个错误决定,也证实了骆志斌是办理个人事务时公车被盗,也就是等于证明帖子所述内容并非诽谤。
这样的声明当然可以被理解为积极正面,然而如此一来,问题就表现得更为明显。首当其冲的是,这其实一直是一个内部问题,如果不是这个帖子,根本就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公车遗失的整个处理过程一开始就被自然地认为是内部操作的事情,因为这样的操作,它蛰伏了5年的安全期,帖子出现,纪委出动,又用快速的内部操作形成了一个结局,尽管前后方式有不同,但公车丢失这件事情被当地权力部门在消化,前者从一开始就没有让外部力量参与和评述,后者是让外部参与没有了什么机会。
相比较而言,丢一部公车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不甚重大的事件,但公车公用还是私用是很重要的细节,在我看来,哪怕丢的只是一部奥拓,它也是一起公共性事件。从国外来看,一些国家的民众往往会在公车私用这样的细节上追根求源,公务人员因此而倍感焦头烂额甚至栽跟头的情况不乏例证。骆志斌向组织反映了问题,组织上也对待了,这就像一个家庭,一个成员向家庭反映问题,家庭讨论了他的问题,最后处理了,解决了,跟别人没有什么关系。这些做法是自然的,不会被认为有什么不妥,很难设想组织里会有成员提出是不是要在媒体上登一下,公开一下信息这么先进前卫和冒风险的建议。
反应被动,这可以算是权力运行的一个规律。然而,不论规律不规律,问题为公众获悉,进而发问,权力只会更加被动。如果私用属实,那么他反驳语气之强势,之无辜,可以被认为是撒谎,一个官员当然可以撒谎,但这样的表现降低了他的政治信誉,其政治品行在民众间将大大地失分,如此行为放到其他一些国家,已足以去职。
白云区纪委得到的事实5年以前未必不可以得到,现在的结局也未必就能让人满意。骆志斌称他已向纪委解释清楚,不知道把什么解释清楚了,但只需确认了公车在私用的时间被盗这一条,我们就可以认为骆志斌很不让人喜欢,之前的处理也只是被认定为错误,没有影响。赔偿不赔偿事关纳税人的钱就不说了,丢车一事如今的结局对公众来说,恐怕只能感叹它的戏剧化,这再次证明,我们只是围观了一回。□ 肖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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