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重庆綦江法院对2009年发生的“5•30”松藻同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范国模、池树华、胡亚东等8名责任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30日10时49分左右,因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华煤矿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所揭的K3煤层具有严重的突出危险性,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放炮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同时未按规定撤人和关闭防突反向风门,造成30人死亡、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219万元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公诉机关认为,范国模、池树华、胡亚东、罗传军作为爆破具体实施单位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项目部的一线施工、调度、指挥、监管责任人,违规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刘强作为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同华煤矿系安稳斜井工程的业主单位,张倔刚、陈有明、易政作为同华煤矿的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人,监管失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提请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有12名辩护人出庭辩护。法院也邀请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截止目前,庭审仍在继续。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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