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2010年2月21日至24日,应澳门廉政公署邀请,监察部代表团赴澳门参加《“私营领域防治腐败的现状与前瞻”三地专题研讨会文集》发行仪式及私营领域防贪讲座,并访问了澳门廉政公署。监察部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担任代表团团长。
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出席《“私营领域防治腐败的现状与前瞻”三地专题研讨会文集》发行仪式并发表讲话,约500名来自港澳的专家学者及政商界代表参加了发行仪式。
崔世安在讲话中表示,2009年澳门立法会通过《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说明了预防和遏止私营部门贿赂已成为社会共识。特区政府会大力配合廉政公署的工作,推动澳门企业诚信管理,共建廉洁公平的营商环境。
廉政专员冯文庄感谢论文的著作者为私营领域防治腐败作出的贡献。他表示,《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的生效标志着三重意义,包括:澳门特区正式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引伸至澳门生效而产生的国际义务,将预防及遏止贿赂制度延伸至私营部门,使澳门法律体系与国际法律秩序接轨;推动自由经济体系内的竞争者(企业主)在信守“公平原则”及“诚实原则”的前提下自由竞争,谋求“廉贾经商,取利守义”;推动雇佣文化朝着一个更透明及健康的方向发展,促使雇用人与受雇人之间“坦诚相待”,坚守“善意原则”,摆脱过去隐蔽谋私之陋习。
发行仪式后,进行了“私营领域防贪讲座”。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负责人在发言中介绍了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以及在协调指导内地私营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方面的情况;香港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处长穆斐文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打击私营机构贪污的历史和经验,重申与业界建立互信的伙伴关系对推动私营领域防贪的重要性;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黄友嘉从商界的角度谈诚信营商对提升企业竞争力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就私营领域防治腐败提出建议;澳门大学副校长何顺文探讨了全球金融危机后,如何重建现代自由经济和企业管治的核心价值。
背景资料:2009年11月9日至10日,监察部与香港廉政公署、澳门廉政公署在澳门联合召开三地私营领域防治腐败研讨会,与私营企业代表共同就业界的监管机制、防贪措施及诚信建设进行深入探讨。为让广大市民分享研讨会的成果,加强各界廉洁守法的意识,澳门廉政公署将会上的讲话和各专题发言结集成书,供各界参考。据悉,澳门《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于2010年3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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