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阮煜琳)中国《海岛保护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将加强对海岛资源生态的保护,强化对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管,积极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以及海水淡化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表示,海岛保护法是中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海岛的保护与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该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海洋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近十年来,中国国海岛开发盲目性大,秩序混乱,海岛资源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了国家海洋权益,制约了海岛地区乃至海洋经济社会的发展。孙志辉表示,海岛保护法的颁布,为中国海岛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全面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政策提供了法律支持。海岛保护法的颁布,将从根本上扭转当前海岛开发无序、无偿的局面,进入合理开发利用的新阶段,开创中国海洋事业发展新局面。
海岛保护法的颁布,填补了中国海洋法律方面的空白,使中国第一次从法律上完整地覆盖了中国海洋空间领域的各个组成部分,并将海岛工作纳入了法制化建设的轨道,这对健全中国海洋法律体系以及完善中国海洋综合管理体系意义重大。
据悉,国家将加快推进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海岛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系列技术标准来规范用岛、护岛行为。各地尽快出台海岛保护条例。建立健全海岛保护规划制度。要尽快编制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力争年内出台。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官员表示,根据《海岛保护法》,尽快制定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确权登记以及有偿使用等配套制度,尽快实现对无居民海岛的权属和有偿使用管理。加大海岛特别保护区建设,对领海基点岛屿、具有特殊价值的岛屿及其周围海域实施严格的保护制度,严谨炸岛、炸礁活动。对已经遭受损害的海岛生态环境组织整治和恢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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