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2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受旱灾影响较严重的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切实做好当前旱灾救灾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认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旱灾区群众生活安排,进一步增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抗大旱、救大灾思想,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抗灾救灾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旱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安排,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户、到人,确保不留盲点,千方百计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本地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情况。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快捷、准确。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重旱省(自治区)民政厅要每10日向部里报告一次全省受灾人数、饮水发生困难人数、因旱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各项工作。要密切关注旱情,按规定及时启动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灾区一线,实地了解旱情及其给群众生活造成的困难,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饮水困难问题,采取应急调水、组织送水、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确保受灾群众在饮水、口粮方面的生活必需,尤其是做好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家庭的生活救助工作。要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重点解决好旱灾区受灾困难群众在口粮、饮水等方面存在的生活困难。受灾严重地区,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抗旱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做好抗旱救灾宣传工作,着重宣传当前的受旱情况,宣传各级政府在抗旱救灾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宣传各地抗旱救灾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技术,为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期,中国西南、江南、华南部分地区的旱情持续发展,尤其是云南省大部以及广西、贵州、甘肃等省(自治区)部分地区旱情十分严重,干旱发生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受旱程度之深、旱灾损失之重,均为历史同期少有,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此前,2月25日,鉴于云南省的特大旱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决定将国家三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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