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莞2月26日电(李映民 刘远忠 安致标)正在社会各界聚焦“拆迁”问题的时候,广东东莞市虎门镇却发生“强制停水停电”的逼迁事件。
据了解,因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经过东莞虎门镇,该镇内10个社区近300户居民的房屋需拆迁,至2009年底,搬迁工作基本完成,但其中7户居民因不满搬迁补偿条件拒绝搬迁。居民称,2010年2月3日,在双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虎门镇政府携相关执法部门,对拒绝搬迁的7户居民实行“强行停水停电”处理。
“这是什么道理?国家都下文件禁止停水停电的暴力拆迁,难道虎门比中央还厉害?”拒绝搬迁的郭先生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据他反映,今年2月3日下午,由虎门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分局以及供水供电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突然来到新湾社区东湾村内,公安干警封锁了进出东湾村的主干道,禁止一切通行,并关停东湾村内供水供电系统,甚至强行拆除部分居民的水表、电表。
郭先生表示,他家里还有老人和小孩,被停水电后他们的日常生活几乎难以为继,生活似乎回到“原始社会”状态,用水要去附近“提桶装水”,晚上的照明也只能用几根蜡烛维持。
“这根本就是暴力拆迁。”郭先生称,东湾2巷某居民,只是屋门口院子的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因赔偿款问题拒绝签合同,竟然也被停了水电,一家近10口人的生活起居陷入困境。
“他没办法只好去签了合同,当天就恢复了水电。”郭先生愤愤不平,“这明显是通过控制水电来逼我们搬迁嘛!”
对此,虎门镇宣传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月3日的“停水停电”
并非针对个别居民,而是对拆迁范围内的供水供电系统进行改造。对于记者提问“为何签合同后马上可以恢复水电”的问题,该负责人未作正面回答,但他同时表示,当天的执法行动是经过虎门镇党委讨论后决定的,而且还征得了东莞市某领导的口头同意。并称“对这些钉子户就应该这样。”
据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征求公众意见。意见稿称,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