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召开的云南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云南检察机关将采取3项措施,加强监管场所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防止类似“躲猫猫”事件的发生。
云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派出派驻检察机构建设和应对监管场所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监所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着力完善对罪犯减刑、假释名单公示程序和公开听证活动的监督机制,推进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监所检察人员要深入罪犯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加强对违反规定使用戒具、超时禁闭、超体力劳动等的检查,采取设立举报箱、实行检察官约见制度等方式,监督监管场所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牢头狱霸”;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将受到严肃查处,重点查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和监狱、看守所布局调整、新建、改扩建、生活卫生采购、生产经营活动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研究解决派驻检察机构基础薄弱,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监督流于形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保障监所检察部门“防错纠偏”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记者储皖中 通讯员赵安金 王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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