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制度的形式告诉党员干部什么是不能做的,建设制度防腐的铁壁。这也可被视为对国人要求加强反腐力度的一种制度回应。
近期随着“文强案”的细节被披露,“批发官帽”,“强奸女大学生”,“收受贿赂”,“充当黑色行会组织的保护伞”……其恶行一次次地挑战民众对“政法系统干部”形象理解的底线。文强,一个政法系统的高级干部,其种种贪腐行为概而言之:凭借手中之公权,大搞“官商绑交”、“通吃黑白两道”,换取金钱、占有女人、鱼肉一方。
同样在政法系统,同样雄踞一方,肇庆市委原副书记、市政法委原书记黄平方同样也深谙“官商绑交”之道,用手里的权换商人的钱,而且嗜赌如命,被称为“四贪干部”,“贪官”、“贪权”、“贪钱”、“贪赌”。不久前黄平方被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入狱13年。与文强案不同,对黄平方的审判十分低调。
今天本报独家披露“四贪干部”黄平方的“贪腐之术”,作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反面教材。
拔出萝卜带出泥
伍星葵案发“咬”出黄平方
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个贪官牵出一众腐败分子。群体性腐败是近年来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
黄平方便是被“牵出来”的,是被“五好干部”云浮市委原副书记、市政法委原书记伍星葵“咬出来”的。
本报去年曾刊登《贪官伍星葵堕落轨迹:用公款为五大“爱好”埋单》一文。伍星葵,好赌,好字画,好端砚,好与异性交往,好名牌。但为伍星葵这“五好”埋单的大多是公款。在肇庆、云浮任职期间,伍星葵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权向两市23个单位索要现金和用虚开发票或消费发票报销所得760多万元。2006年8月,广东省纪委对伍星葵涉嫌境外赌博、违反财经纪律案进行了查处。2008年6月19日,法院对伍星葵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伍星葵能够较好地配合案件调查,有自首情节及重大立功表现,对其从宽处理,判处有期徒刑4年。
在2006年9月省纪委对伍星葵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的时候,随着案情的深入,多个线索都指向了伍星葵的“盟友”———黄平方。
黄平方与伍星葵是仕途上的“盟友”、工作上的“搭档”、赌场的“帮兄”,他们曾一起下乡、一起考察、一起旅游、一起搓麻将、一起赌博……
黄平方,现年56岁,西江岸边的“平方塔”中的“平方”就是指他,这个塔也是他让人建的。黄平方与伍星葵同为肇庆高要市人,两人曾长期在高要和肇庆任职。黄平方先后任高要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伍星葵则紧随其后,也曾任高要县副县长、高要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肇庆市副市长等职。因此,黄平方一直都是伍星葵的上级,两个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工作生活上有很多交集。
伍星葵出事后,黄平方已意识到自己会被牵连。因此,2007年8月省纪委对黄平方“双规”前,他就已经做了心理准备。接受审查之初,他的对抗情绪非常严重,态度也很恶劣。一次,他交代了自己曾收取过他人红包款60多万元人民币,第二天却以重新阅看谈话笔录为由,欺骗办案人员,抢走谈话笔录并当场撕毁,称自己交代的是“凭空虚构”的,从此之后闭口不再谈收受过红包礼金的问题。
调查过程中,黄平方还经常反反复复,既不敢否认自己违纪违法,又拒不交代问题,一再以“记不起来”或“让我再考虑考虑”等托词敷衍办案人员,还时不时弄出一些小事端来制造紧张气氛。
但经过10天左右的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后,黄平方还是“软”了,开始交代自己曾多次参与境内外赌博的问题,说赌博赢了很多钱,女儿女婿在广州购买的几套高档房产的几百万元就是用他赌博赢来的钱买的。他认为,赌博输赢顺理成章,不会砍头,也不会坐牢,顶多受一个纪律处分,企图以此掩盖其他更严重的经济问题。然而经过4个月的调查取证,办案人员还是挖出了他与女婿联手收“干股”、插手土地和信贷交易收受贿赂、频繁出境豪赌等问题。在距2008年只有10天的时候,黄平方被省检察院逮捕,罪名是涉嫌受贿犯罪。
“吃、拿、卡、要”级别太低
女婿出面办事把“权”换成“钱”
说起贪腐,人们马上想到的是有些官员的“吃、拿、卡、要”,但其实这些都只是小打小闹,是级别较低、权力较小、待遇较差的小公务员的水平。真正的大贪绝不明目张胆“吃、拿、卡、要”,因为这种贪腐手段被发现的几率最高。如何规避风险?一些大贪们想出了一个办法,由自己的子女、亲戚出面,帮企业办事,但是不收现金,只收“干股”。
黄平方也是这么想的,与他一起上阵的是他的女婿,陈旭华。社会上称这种人为“太子党”,依靠父母长辈的权势纵横江湖,专做跑业务、搞关系的买卖,帮着长辈把“权”换成“钱”。
陈旭华是广州番禺人,在广州开了一家名叫“宣传易”的广告公司。由于岳父黄平方在肇庆“手握重权”,“能够呼风唤雨”,陈旭华便到肇庆去“捞世界”。当然,黄平方对这个女婿也是关爱有加,为陈旭华购买了一辆50多万元的奥迪轿车,并多次要求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高要生态园、高要碧桂园、贺江电力集团等单位,将广告生意给陈旭华经营。翁婿两人还联手唱了一出收受“干股”的双簧戏。
2005年初,肇庆市个体商人梁某欲参加破产公司广东水仙花企业有限公司的土地竞拍,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梁某与黄平方是老乡,也是高要人,在肇庆从事水利和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和黄平方攀上老乡关系后,时常请黄平方吃饭、喝茶、散步,久而久之便越走越近。
为寻求帮助,解决参与土地竞拍、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拆迁以及项目建设等环节可能遇到的困难,梁某不好直接找黄平方,便找到黄平方的女婿陈旭华,请求他合伙共同参与。陈旭华同意后,双方商定:2005年4月21日,由梁某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以梁、陈二人作为股东共同注册成立肇庆市全益房地产有限公司,梁、陈二人所占股份比例分别为51%和49%。作为对该公司的贡献,陈旭华承诺,公司经营和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由他负责找黄平方帮助疏通解决。
该公司成功拍得了水仙花公司的土地之后,在黄平方家里,梁、陈二人将公司成立、二人所占股份比例,以及开发“端城雅苑”项目等情况告诉了黄平方,并请黄平方今后给予关照。还是黄平方对政策把握得“比较准”,他听后表示,领导子女、亲戚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影响不好,很容易惹出麻烦,要陈旭华立即退出公司,“端城雅苑”项目遇到困难时,他可以向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的有关领导打招呼,帮助协调解决。关于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黄平方、陈旭华、梁某三人最后商定,由梁某分给陈旭华人民币400万元,可每年付100万元,直到“端城雅苑”项目商品房售完为止。
2005年6月,全益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交付须补缴的申请土地变更手续所需土地出让金197万元。黄平方在梁某的请求下,向肇庆市国土局某领导打了招呼,让梁某缓交土地出让金,得到了认可。就这样,在黄平方的帮助下,梁某在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便顺利拿到了商业用地使用证。之后,梁某用该土地证作抵押,向高要市某信用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为迅速获得贷款,梁某继续请求黄平方帮忙,也是黄的一个电话,全益公司顺利地拿到了1500万元贷款。
为感谢黄平方和兑现当初商定的协议,梁某也没少“孝敬”。从2006年4月至黄案案发,梁某分多次送钱给黄平方和陈旭华,共计人民币95万元、港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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