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至2月18日正是春节期间,涪陵区公选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选定在这一时段,被部分网友质疑“不公正”。昨日,涪陵区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说,公示时间刚好在春节期间是按程序进行,不是有意安排。
部分网友质疑
春节公示是“潜规则”
昨日,一个题为“为何将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时间设置在节假日”的帖子,出现在“涪陵人论坛”上。该帖引用了来自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公示公告,质疑有关部门将公示时间安排在春节期间。
昨上午,记者登录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看到由涪陵区委组织部发布的这个公示公告。公告称,涪陵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已结束。在前期公示的票决人选基础上,通过差额票决确定了16名拟任人选。
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16名人选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果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可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
该公告确定的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2010年2月18日。”
网友“美好心情”质疑,公示一般是7个工作日,这个公示却在春节期间,大家都放假了,就算有反对意见,又能怎么样?网友“游客”跟帖说:“放在春节期间,潜规则嘛……”
组织部门回应
这是在按程序进行
干部任前公示一般为7天,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7个工作日,市委组织部最近一次干部公示时间却确保了7个工作日——2009年7月发布的我市3位高校领导任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至8月8日,共9天,其中8月1日和2日为周末。
针对网友质疑,涪陵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张露告诉记者,为确保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顺利进行,涪陵区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选拔办法和程序。这次公开选拔,于2009年12月5日开始报名,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的票决人选,在2月10日报区委常委会通过差额票决。
“按照程序,常委会票决结束后就应该公示。2月11日组织部对票决结果进行了整理,2月12日即按程序进行公示。是公选程序刚好进行到这里,而不是有意安排在春节期间公示。”张露说。
张露告诉记者,干部任前公示一般都选择在干部所在单位贴出公告进行公示。正是因为这次公示在春节期间,除了在单位张贴外,还在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以及2月12日在《巴渝都市报》进行了公示。
张露说,之所以要及时按程序进行公示,还有一原因是让这些公选干部能尽快进入角色。有些部门,比如团区委包括书记副书记共缺了3名领导,新的一年开始了,需要他们尽快到岗位推动工作。
本版稿件由首席记者 李伟 采写
我有话说
春节期间公示 不科学
市人大代表、市侨联副主席邓明鉴:
国家法律规定的告知程序都明确规定节假日要除外。公选干部公示这么重要的事,在春节期间公示肯定不合适也不科学。公示的目的是为了听取意见,都放假了,市民有意见该向哪里反映?
因此,涪陵区公选干部公示应考虑延长7个工作日。
公示流于形式 难公正
市政协委员、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刘绍璋:
干部公选按程序刚好在春节期间公示,这样严格按程序办事是对的。但是除了程序公正外,还应做到实体公正。春节期间公示就不能有效收集并听取各种意见,不能为了程序公正而让公示流于形式。
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比较好的公示方式,比如在工作日公示,不仅公示现任职和拟任职,还公示其简历以及任职理由,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按照程序办事 没有错
渝中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袁源:
作为政府机关,程序上公正是首要的。
当前针对政府机关的一些意见,主要就包括不按程序办事。涪陵区公选干部,按程序确实该在春节期间公示。到了该公示的时间如果不公示,有人肯定会有说法。只是在最初的公选办法制定和公选程序设定时,应尽量考虑节假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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