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的人看好新拆迁条例能制约暴力拆迁
74.1%的人关注正在征求意见的新拆迁条例,其中30.6%的人甚至是“强烈关注”
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广泛征求民意,拟取代饱受争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1%的人正在关注新拆迁条例,其中30.6%的人甚至是“强烈关注”。
被拆迁方为何不愿搬离?71.4%的人首选“补偿过低,不合理”
北京市市民韩昭说,拆迁真正涉及的人并不多,但新拆迁条例获得这么高的社会关注,一是因为近年来拆迁纠纷甚至暴力拆迁事件不断,大家心理上不安;另外,看到拆迁补偿费一涨再涨,不少人抱着“了解行情”的态度——“因为没准儿哪天就到我了呢。”
“一般来说,年轻人都比较愿意搬迁,上了年纪的人不愿意动。”王菁原来住在北京三环附近,当时拆迁方提出补偿钱或者迁往通州。邻居中,年轻人觉得能换新房子挺好,老人们觉得去通州太远了,什么都不方便,而补偿的钱根本不够在同一地段买房。“开始邻居们都商量好了,谁也不搬。拆迁方后来提高了补偿条件,先搬的话拿到的补偿更多。于是一夜之间,大家全签了协议走人了。”
对于被拆迁方不愿搬离的普遍原因,此次调查中,71.4%的人首选“补偿过低,不合理”;65.8%的人认为是“房价高,合适房源少,再置业难”;58.1%的人表示“拆迁方态度蛮横惹人恨”。
接下来的排序依次为:城中心地价升值快,不愿轻离(54.6%);老房子价值评估不合理(50.0%);老房子就医、上学等条件优越,迁出后损失大(48.3%);没法回迁,工作生活不便(48.2%);越拆越远,交通成本高(47.2%);“钉子户”通常补偿高(36.7%)等。
“各地拆迁的方式大同小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连续5年来在北京、广州、河南焦作等16个城市做拆迁方面的调研。他发现,几乎所有的城市拆迁,都是通过提高补偿的赎买方式打破僵持局面,“但这没有可持续性,人们的欲望被一再满足后,城市生活的成本也会越抬越高。”
乔新生认为,居民不愿意搬离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城市规划经常修改,导致一些居民刚建了十几年的房子被迫面临拆迁,他们自然不太愿意;第二是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补偿款不足以在同等地段再买到合适的房子;三是不少人将老房子看作精神家园,有人就会说:“这里有我几十年的生活记忆,搬家就像魂儿被抽走了一样。”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看来,拆迁纠纷主要还是源于利益。他认为,公平的补偿首先要以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交易价为底线。而底线的参考标准仅仅是最低标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如果是回迁的话,至少应该换到相同大小的房子。如果货币补偿,最低标准应该考虑到搬迁到别的地方,整体生活质量是否有所下降等因素,在市场交易价格上向上浮动。”
“公众的意见参与不能是一个过场”
据报道,国家信访办2003年~2006年的统计发现,在接待的上访者中,近40%的人涉及拆迁。此次调查显示,多数人(65.5%)看好新拆迁条例的效果,认为其可以制约暴力拆迁行为,降低因拆迁导致的上访率。
王锡锌说,新拆迁条例对征收决定的正当性和补偿方案的公平性这两个方面,都有较大的强化作用,如果能最终确认并落实,暴力拆迁或对峙情况会相应减少。“但争议可能还是会存在,比如补偿是否公平合理等问题。”
有人认为,新条例看上去很美,但过分重视个体利益,若照此稿执行,地方政府将很难通过行政程序实施拆迁和建设,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会受到明显影响,最终还是会影响百姓的就业和生活。
对于这个观点,调查中,49.7%的人表示“有道理,应平衡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17.2%的人也认为新条例不可过于保护个体利益。此外,47.6%的人认为这个观点很荒谬,“个人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最终也会损害集体利益”;还有23.4%的人认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不透明,财政增减跟我无关”。
乔新生说,地方政府在实施拆迁和建设的过程中,有时确实有苦难言。拆迁必然面临对老百姓补偿的巨大压力,不拆的话,城市GDP又上不去,在目前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官位难保。所以只能在拆迁的过程中,尽可能地维护稳定,减少群体性事件。
“公共利益是以个人利益实现为前提条件的。”王锡锌说,具有不同主张的个人利益得到很好的安顿,我们才认为公共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实现。所以,现在需要改的不仅是征收条例,还有官员的思维方式。在过去的思维中,管理成了核心,效率成了至高无上的目标,官员关注的就是权力行使得心应手。而现在,应该让民众自己决定什么是他们最大的公共利益,“如果个体利益得不到充分尊重,谈什么公共利益?”
据了解,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将于2月12日结束。截至2月9日中午,已有11822人参与了网上的意见表达。
王锡锌认为,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程序应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意见收集上来后,首先要让公众知道大家都提了哪些意见。然后,将这些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并向社会公布。最后,还要对意见公开处理结果,哪些意见吸纳了,哪些意见没有吸纳,为什么没有吸纳,要有理由。
“公众的意见参与不能是一个过场,而是有意义的,要真正起到建设性的作用。对公众意见的处理说明和吸纳反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我们期待国务院法制办下一步的工作。”王锡锌说。
2月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情况,联系了国务院法制办。当天下午,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就专门致电记者,称各界意见目前仍在收集过程中,记者的一些问题目前尚难以回答。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月12日意见征求结束后,国务院法制办在春节期间会有专人负责意见的归纳整理,汇总完毕后再接受采访。
得知本报社调中心进行了有关的民意调查后,他表示国务院法制办会关注这项民调结果,愿意在此后的采访中就相关问题与记者做进一步交流和探讨。(记者 马明洁 李涛 王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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