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9年第四季度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昨日发布,显示去年第四季度劳动力需求人数达194.4万,求职人数为112.5万,求人倍率为1.72,用工缺口为81.9万。
分析指出,随着经济复苏,深圳工资缺乏竞争力、新一代农民工择业观的改变和中西部城市就业空间的增大是“招工难”主要原因。深圳市人社局表示,目前正在测算是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来缓解就业难题,但具体措施要上报政府后再确定。
难在何处?
珠三角“招工难” 招普工更难
据劳动力市场信息显示,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外向型企业外来订单的逐渐恢复,企业用工需求随之加大,深圳的“招工难”现象,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根据数据,深圳市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从6月至12月呈逐月增加态势,求人倍率从6月1.14、9月1.43到12月份的1.82,上升至全年最高点。从行业看,2009年第四季度制造业用工需求占49.4%。
而2009第一季度约有169万人进场求职,第四季度仅有112万,年底比年初进场求职人数下降了33.7%,尤其是普工。
分析报告指出,此次“招工难”主要是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他经济区域没有出现明显的缺工现象。
技工最为紧缺
丁科表示,目前深圳的用工情况不能简单定性为“缺工”,是一个“招工难”困难。
从性别上看,女性相对较缺。分析显示,除去用工的性别要求,男性的求人倍率为1.02,女性为2.27。
从学历上看,职高、技校、中专生较缺。第四季度高中学历的求人倍率达到1.87,其中职高、技校、中专的求人倍率为2.23;技术等级越高越容易找工作,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和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务的求人倍率分别为3.14和2.20,技工需求表现更为紧缺。
从行业上看,制造业最缺少人。“招工难”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低的建筑装饰、电子电器、玩具、制鞋、五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数字说话
用工需求恢复金融危机前水平
2009年度第四季度,深圳劳动力市场需求人数为194.4万,较上季度环比增长了14.8万,增幅为8.25%。而同时,求职人数仅为112.5万,较上季度环比减少了26.5万,减幅为19.03%。求人倍率为1.72(1个求职者对应1.72个就业岗位),用工缺口为81.9万。
深圳市人力资源配置处丁欣科长表示,这表示深圳的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已恢复到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金融危机前,每季度求职缺口约40万人,求人倍率均在1.28以上。
为何难?
工资缺乏竞争力 新一代务工者择业观改变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出现的“招工难”现象,是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后遗症,是一种季节性的招工难,有其独特性与偶然性。
2009年三季度以来,一方面由于经济复苏,另一方面更多的是由于国外节日订单的集中需求,使企业出现了大量的用工需求。另一方面,农民工求职大多集中在春节后,企业集中招工与农民工集中求职在时间上错位, 成为本次招工难的一个特殊原因。
随着中西部城市经济的发展,珠三角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如果在家里能找到相当的工作,干吗非要来广东呢?”成为很多农民工的心声。据了解,目前,深圳普工的月平均工资为900元至1500元,但在劳动力输出大省的四川、重庆等地,普工的月工资已达到1000元左右,面对缺乏竞争力的工资标准,大量农民工选择就近择业。
“80后”、“90后”务工者的择业观的改变也让深圳劳动市场“新鲜血液”得不到有效的补充。据统计,2009年四季度劳动力市场112.5万的进场人数中,16~24岁的求职人仅占总数51.53%,相比于第一代外来工而言,第二代外来工更注重生活品质、自由度、发展机会等,不少企业对他们难有吸引力;同时,企业为尽快完成订单,一般要求有一定技术和经验的工人,而他们往往缺乏生产技能,难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
专家建议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上月底发布了一份对宝安区、龙岗区的几个大型工厂的工人和南山区、福田区企业的员工的工资调查,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能够保障员工在深圳生活的基本需要的问题,对此问题86.7%的人认为不能满足,而有70%的人认为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定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
“应该劳资政三方应该尽快展开充分的调研,我们的调查发现,要满足大部分的务工者的生活需要,最低工资标准应调至1500左右。”主持该项调查的翟玉娟博士表示,深圳受缺工影响的企业一般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对外部经济更为敏感,“他们依靠的是低价劳动力,在全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深圳缺口如此之大,就说明了深圳在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翟玉娟说。
部门回应:
正在测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劳动保障部门正考虑在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调整多少、怎么调整都还在调研之中。
“我们现在正在组织调研和测算,但是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调整取决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力水平、工资水平及就业状况等因素。”该负责人说,目前劳动保障部门正在考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如何调整还需调研后报政府来确定。
据了解,深圳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1000元/月,特区外900元/月。2009年,考虑到经济大环境以及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深圳冻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廖嘉明 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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