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意见稿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意见稿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2010年01月29日 0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9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

  征求意见稿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征求意见稿提到,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征收租赁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租赁关系未解除的,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