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8日电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新华社今日播发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上述《意见》的答问。该负责人称,目前存在驻京办事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相继成立或派驻了北京办事机构。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27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295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46家,县级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事机构436家。
上述负责人指出,多年来,各驻京办事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派出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驻京办事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个别驻京办事机构还发生了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亟须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的管理。
经过专项调研,国管局会同监察部起草了《意见》,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各省级政府驻京办事处的意见。今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意见》的实施,对于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经费支出,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转变职能,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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