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收到公安部政治部批复,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1月26日在临湘长春花炮厂爆炸事故中英勇献身的消防官兵肖忧、鲍赟、胡超为革命烈士,并为他们的家属发放抚恤补助金各2万元。
1月26日7时20分左右,湖南临湘市桃林镇长春花炮厂突发火灾,临湘市消防大队副中队长肖忧、班长鲍赟、战士胡超等消防官兵接警后迅速出动,并奋不顾身地参与扑火救援,但由于火灾引发现场二次爆炸,三人不幸壮烈牺牲。
公安部同时还向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发来唁电,对肖忧、鲍赟、胡超三名同志的壮烈牺牲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慰问。(记者谭剑、黄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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