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透露,今年广东将有9部新法提交审议,重点将是《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实施条例》等法规。
据金正佳透露,今年广东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件,其中继续安排审议的法规案10件,提请第一次审议的法规案9件,有关法规清理的决定1件,有关加强法律监督问题的决议1件。
今年的立法工作,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配套立法为重点,抓紧制定关系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金正佳说:对于与中央、省委中心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立法,“要有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的胆量和气魄。”具体来说,今年广东重点要制定《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去年,广东人大共审议、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37项,其中审议省的地方性法规20项(通过15项),审查批准较大市法规14项,审查批准自治县自治条例3项。立法数量居全国前列。
法规如何起草十分重要,但一直是立法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地方性法规草案过去多由单个部门起草,渠道比较单一,容易受部门利益影响,导致法规草案质量参差不齐。去年,在对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起草立法时,广东人大尝试了实际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多方共同参与,人大和政府九个部门联合起草,改变了以往单一起草模式,对多元化的起草模式进行了探索。
经过深入调研,由省法制办牵头政府有关部门,从综合和全局视角来统筹考虑法规的起草,最终制定出较好反映各方实际的条例草案,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了让法规用语准确,省人大常委会聘请三位语言文学专家,负责审校立法用语。
除了立法,今年广东还将对现行的200多个地方性法规予以清理。据介绍,这次进行的法规清理工作,主要是针对“三不”法规,包括不协调(法规之间相互冲突)、不适应和不统一(与上位法不统一)的法规。今年,广东省人大计划废除16部法规,修改完善30多部法规,具体的计划需要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
“过时的法规不清理,不再起到立法保障、推动作用,而是制约作用,有时比没有法规还差!”金正佳说,现在往往注重立法,不注重对现存法律的清理。去年,广东省人大对现行200多个法规进行了分类整理,今年计划通过立法,规范法规的清理,力争及时废止一批与现行法规不一致、不适应广东发展的法规,修改一批与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法规。 尹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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