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对原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吴艺珍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判,被告人吴艺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追缴被告人吴艺珍违法所得人民币121万元,上缴国库。 (记者 洪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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