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获悉,最新民调显示,广州公众对垃圾处理重要性的共识达到空前高度。逾九成广州人表示,假如在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实行垃圾分类,会积极配合。该调查以问卷形式,采用随机抽样和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电话访问了广州市十二区(县级市)1006位不同职业、学历、收入的居民。
“文明处理垃圾”被高度认同
调查显示,高达96.4%的市民认为“文明处理垃圾是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同时,市民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六成受访市民认为广州生活垃圾问题“严重”或“较严重”。
另外,超过九成人表示,如果在自己居住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自己会积极配合,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上升了10个百分点。且仅7.0%的人表示“还是照以往的做法排放垃圾”。调查表明,垃圾分类问题不缺少社会共识,不缺少公众的热情。
对于垃圾处理的方式,主流民意不赞成“不做分类减量”就全部填埋或焚烧发电,93.0%的市民认为“垃圾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首先要进行分类减量”。
专营授权应“公开招标”
对垃圾分类,市民的立法需求已十分明显,88.4%的人认为“应该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地方立法,变成每名市民的义务”。虽然民意对垃圾分类已形成强大共识,但85.9%的市民仍认为“市民会接受垃圾分类,关键在于政府切实推行”。
调查中,超过六成受访市民主张垃圾处理专营企业选择应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才符合社会公平,可减少贪污腐败;只有两成五的人主张“政府指定”。
调查显示,公众认为需要对垃圾处理行业进行监管,监管的要点一是控制利润水平,使其合理化。二是政府给予的补贴,不应由个别部门决定。三是垃圾处理企业财务状况的公开。(记者/谭亦芳通讯员/梁幸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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