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要求,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由专业队伍、辅助队伍、志愿者队伍构成的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体系和“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基层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建设目标要求,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
意见称,要强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未明确要求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兼职应急队伍或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意见指出,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部步伐。基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志愿者队伍。要组织对志愿者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和救援基本技能训练,建立规范的志愿者管理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应急队伍的培训和训练;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加强基层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根据意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安全生产有关行政许可审查中,要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条件的审查。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报备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应急队伍建立情况,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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